張桓(?—?),彥威真定藁城人氏,元代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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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桓隨父親居於汝寧府。其後以國子生身份獲任命為滑州白馬縣縣丞,不久補任中書,再被擢升為國子典簿,此後又出任陝西行臺監察御史,卻因進諫不當而離職。

後來,汝寧府有盜匪橫行,張桓往確山避難。賊徒早聽過張桓的名聲,於是襲擊確山,擒獲張桓,並聯群拜請張桓擔當山寨之主。張桓拒絕群盜的要求,於是被囚禁了六日,然後被押到賊眾的首領面前。張桓看到賊人的首領,毫不畏懼,直接在榻上就座,並與賊首針對順逆之理作激烈的爭論。群賊拉起張桓,強逼他跪下,張桓仰天大叫,大罵群賊,語氣愈加嚴厲,更向賊人的頭面吐口水。賊人雖然忿怒,但仍不想殺掉張桓,向他說:「只要你向我們揖拜賠罪,我們還可以饒你一命。」張桓聽到便怒目相向說:「我尚恨不能親手斬下你們這群逆賊的首級,又豈肯聽從你們的勸誘及威脅而折腰!」群賊知道張桓始終不願屈服,便殺掉了他,享年48歲。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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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盜賊後來也跟其他人說:「張御史真的是一名鐵漢,殺害他是一件可惜的事!」朝廷知道此事後,追贈張桓為禮部尚書,賜諡號忠潔。朝廷亦曾以另一名義不從賊的儒生伯顏與張桓並稱。[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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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張木,曾任汝寧府知府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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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朵爾直班:「治國之道綱常為重。前西臺御史張桓伏節死義,不污於寇,宜首旌之,以勸來者。」[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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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史·卷194》,出自宋濂元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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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元史·列傳第七十七·儒學·伯顏傳》:「太常諡議曰:『以城守論之,伯顏無城守之責而死,可與江州守李黼一律;以風紀論之,伯顏無在官之責而死,可與西臺御史張桓並駕。』」
  2. ^ 見《元史·列傳第二十六·朵爾直班傳》。
  • 元史·列傳第八十一·忠義·張桓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