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東原(1882年—1954年)[1] 广東省高州府吴川县人,中華民国军事将领、政治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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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東原是清朝廩貢生。後来入黄埔水師学堂。曾任江陰砲台統領,辛亥革命之際任吴淞軍政府光復軍参謀長兼吴淞要塞司令。

中華民国成立後,他任大总統黎元洪手下的大总統府顧問。此後,他参加孫文(孫中山)领导的護法運動,任大元帥府参議。以後,他历任广東省盐務水陸緝私統領、广東沙田清理处处長、胶济铁路管理局委員、胶济铁路管理局局長。1935年(民国24年)11月,他任北宁铁路专員。

汪精衛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彭東原任广東治安維持会委員長。汪精衛政权成立後的1940年(民国29年)4月,彭任广東省政府委員、广州特别市首任市長。翌年1月,他辞去职务。

以後,彭東原蛰居于上海,香港。最终卒于香港青山,享年七十六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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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生于1882年。『最新支那要人伝』作生于1880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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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創設)
广州特别市市長
1940年4月 - 1941年1月
繼任:
关仲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