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乡试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淮安府赣榆县知县,以母憂歸。歴官户部郎中,出守登州府,升山东临清兵备道副使,天启二年考察以不謹閑住。天启三年以前登莱巡抚陶朗先受贿案被堪,尋被逮问[1][2]。
- ^ 天启四年五月辛未,刑科都给事中李春烨言臣奉命核登抚陶朗先、募兵御史游士任、招练副使刘国缙前案,除士任、国缙另结外,独陶朗先、徐应元、宋大奎等罪状逮问,旨下九阅月而罪人未到,何也?又何栋如八万之赃,久下廷尉,尚入京投谒,何怪乎?终日言清饷而饷不清,终日言惩贪而贪愈甚也。
- ^ 《河间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