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船解體業俗稱拆船業,是將船隻拆毀的工業,大部份的船隻廢料皆可循環再用(泛指鋼鐵船隻)。由於船舶是一種綜合性工業,拆解後的再生資源包括:舊船板約占50%,廢鋼約占32%,銑鐵約占13%,機件約占2%,廢銅、合金銅約占 2%,廢非金屬約占1%。拆船業所帶動的相關行業則包括:鋼鐵業、拖船業、清艙業、瓦斯業、氧氣業、金屬製品業、建築業、運輸業、保險業、銀行業、煉油業、電子業、營建業、估物業等。船上一些堪用的物品也會輾轉流到港口周邊的舊貨市場,稱為「拆船貨」。因為台灣的礦砂含鐵量在20%以下,離含鐵量60%以上才有開發價值的標準差距甚大。因此早期台灣的鋼鐵原料,不是取決於本地的廢鐵,就需仰賴國外進口廢鋼。

在孟加拉的拆船作业
在孟加拉进行的船舶解体作业

繼日本及香港之後,1969年(民國58年)起台灣成為世界第一的拆船王國,但因1986年(民國75年)的大仁宮廢船爆炸事件,間接導致拆船業的沒落。今天的印度阿朗孟加拉吉大港巴基斯坦加達尼[1]是拆船工業國家的其中一員,佔全球拆船80%。

世界拆船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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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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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16-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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