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革命論
《文學革命論》是繼胡適提出《文學改良芻議》後,陳獨秀在1917年二月號的《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的文章,主要提倡內容上的改革。
內容
编辑陳獨秀在《文學革命論》中提出“三大主義”:“推倒雕琢的阿諛的貴族文學,建設平易的抒情的國民文學;推倒陳腐的鋪張的古典文學,建設新鮮的立誠的寫實文學;推倒迂晦的艱澀的山林文學,建設明瞭的通俗的社會文學。”
此三大主義的發表,被認為是舉起了文學革命的旗幟。[1]
参考文献
编辑- ^ 李希凡,人民日報,2004年4月28日,“五四”文学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網,於2007年2月4日造訪。
外部链接
编辑这是一篇與中文文學相關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