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幼祥,字伊烺(1904年5月24日—1943年),福建福州人,三山善社社員,台灣日治時期福州留台抗日人士,1943年被日本警察逮捕,受刑後去世。

方幼祥
出生(1904-05-24)1904年5月24日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
逝世1943年8月11日(1943歲—08—11)(39歲) 處決
日治臺灣
国籍 大清(1904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43年)
职业商人
经历
  • 方仁記牙刷店負責人
    台北三山善社負責人
    抗日救國會成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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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幼祥世居於福建省閩侯縣的洗馬橋附近,晚清與其父方禎祥來台旅居,其母亲是齊氏三嫂,方幼祥是他们三子中的长子。 娶妻何依妹,育有2子2女。方幼祥身高170公分、身體壯碩、個性堅強、教養甚嚴、領導力強。

日治時期,方幼祥來台經營方仁記牙刷店。當時台灣為清廷割讓予日本統治,劃歸日本國土,所以往返大陸與台灣兩地視同兩國,均須辦理護照出入。

中日八年战争開打時,有許多閩南人無法返回家鄉而被扣留在台。方幼祥因早年參加「中華會館」,又為台北「三山善社」負責人,後受台灣「中華總會館」(海內外華僑所成立的全球性團體)主席易炳漢指示,於抗戰期間加入「抗日救國會」,幫助滯留台灣的閩南人進行撤僑任務,並成功撤出達五萬多名華僑,甚得眾望,並利用「三山善社」名義辦理互助救濟工作,及興辦集資輾轉捐獻中央政府協助賑災;並連絡原住民,調查日軍重要物資所在,暗中配合準備起義。

1943年7月8日,因抗日行動事洩而被日警逮捕,經嚴刑拷供,於8月11日通知家屬准其釋回醫治,但數小時後即身亡,享年39歲。

 
方幼祥褒揚令
 
方幼祥抗日愛國烈士奬章

1966年12月,獲得中華民國內政部褒揚令與抗日愛國烈士奬章,入祀於台北大直忠烈祠

其愛國事跡也刊登在《日據時期福州留台抗日愛國志士表揚專輯》。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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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中在台湾的福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