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俗社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272号,隶属易俗社,是中国现存较早的新式剧场。1983年被列为第一批西安市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列为第四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易俗社剧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坐标34°15′47.02″N 108°56′39.52″E / 34.2630611°N 108.9443111°E / 34.2630611; 108.9443111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民国
编号6-1066
认定时间2006年5月25日

易俗社1912年8月创立于西安,原名“陕西伶学社”,后改名“陕西易俗社”。其初创时期的宗旨为“移风易俗,辅助社会教育,改良戏曲,救济贫寒兄弟”,规定不上演传统剧目。

易俗社剧场建于1916年,原称“宜春园”。1917年易俗社进入“宜春园”演出,并将其买下,改建后命名为“易俗社剧场”。[1][2]剧场长42.7米,宽19.5米,高12.19米,占地面积860平方米。[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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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雷茅宇; 刘振亚; 葛悦先; 郑士奇. “古调独弹”——西安易俗社剧场剖析. 建筑学报. 1983, (1): 35–37. CNKI JZXB198301008. 
  2. ^ 张静华. 一座古老的戏剧舞台. 当代戏剧. 1986, (4): 21. CNKI DDXJ198604008. 
  3. ^ 王磊; 赵志建; 胡渊. 西安易俗社百年剧场维修工程. 山西建筑. 2012,38, 38 (27): 104–105. doi:10.13719/j.cnki.cn14-1279/tu.2012.27.138. CNKI JZSX20122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