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 (大字)
朴子,原稱樸仔腳,是臺灣嘉義縣朴子市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市北部略偏西。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博厚里北半部及東南部凸出部分、內厝里東南半部、順天里、開元里、安福里、中正里、平和里東北大半部、文化里不含西半葉的西部及東半葉的南半部。[1][2][3][4]
歷史
编辑台灣日治初期,朴子地區為一街庄(舊制街庄),稱為「樸仔腳街」,隸屬於大槺榔西堡。該街昔日西北及東北隔朴子溪分別與更藔庄、下雙溪庄為界,東與雙溪口庄為鄰,東南邊為大槺榔庄,南邊為下竹圍庄,西邊為𧃽菜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街隸屬於嘉義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15日,該街編入「樸仔腳區」,隸屬於嘉義廳。[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整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街仍隸屬於嘉義廳。[7]1910年(明治四十三年)1月18日,各區管轄區域調整,該街仍隸屬於嘉義廳的「樸仔腳區」。[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街改制為「朴子」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東石郡朴子街(新制街庄)。[9]
戰後朴子街改制為朴子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朴子鎮改隸屬於嘉義縣。[10]1992年(民國81年)9月10日,朴子鎮升格為縣轄市朴子市。
聚落
编辑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樸仔腳,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编辑省道台19線又稱「中央公路」,是彰化至台南永康的幹道,經過本地區中西部。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六腳鄉、雲林縣北港鎮、元長鄉、襃忠鄉等地;南行可前往義竹鄉、臺南市鹽水區、學甲區、佳里區等地。[1][2][11]
縣道157號是斗南至過溝的道路,經過本地區朴子市區,在本地區路段均與縣道168號共線。由該道路(大方向)北行可前往六腳鄉、新港鄉、溪口溪、雲林縣大埤鄉、大埤鄉/斗南鎮邊界,並止於斗南市區南郊的省道台1線路口;南行可前往東石鄉東南端、布袋鎮北部的過溝,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1][2][11]
縣道167號是朴子至麻魚寮(實際終點為後潭)的道路,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縣道157號、縣道168號共線路口。由此(大方向)東行可前往鹿草鄉、太保市的後潭,並止於縣道168號路口。[1][2][11]
縣道168號又稱「嘉朴公路」,是東石至中庄的道路,經過本地區朴子市區,在本地區路段均與縣道157號共線。由該道路西行可前往東石鄉東石市區;東行可前往太保市、水上鄉的中庄,並止於縣道165號轉角路口。[1][2][11]
學校
编辑文化資產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2.0 2.1 2.2 2.3 2.4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嘉義縣朴子市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嘉義廳廳令第一號街庄名及街庄長管轄區域變更.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2-15: 0013.
-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 明治四十二年告示第三號·街庄社名竝區長役場ノ位置.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10-01-18, 第2873號: 21–46.
-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11.0 11.1 11.2 11.3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