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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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廷,台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2008年賄選當選立法委員(苗栗縣選區),同年12月10日被判當選無效去職。2009年,其妻陳鑾英參與補選但失利[1][2]。
經歷
编辑- 後龍鎮公所秘書
- 後龍鎮公所民政課長
- 後龍鎮公所農業課長
- 後龍鎮公所建設課長
-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科長
-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襄理
-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副理
- 苗栗縣農會總幹事
- 中華民國農訓協會理事長
- 苗栗縣桌球委員會主任委員
- 第七屆立法委員(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10日)
- 苗栗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7月20-)
- 三灣鄉代理鄉長(2022年4月22-2022年12月25日)
第七屆立委選舉賄選疑案
编辑- 2008年1月23日,苗栗地檢署將李乙廷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求刑兩年以上、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原因是李乙廷從2007年6月至10月,共同協議由賴意晴、林玉華等人,趁選區內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時,捐助現金或牛奶、啤酒,再由李本人或助選人員請求投票支持,涉嫌賄選[3][4]。
- 2月13日,苗栗地檢署表示,李乙廷利用該選區內團體舉辦活動,假借捐助現金或用品等方式賄選,涉嫌違反選罷法,因此對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李乙廷回應,他對捐贈一事毫無所悉,經他查證,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認識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好心幫他助選[5][6][7]。
- 12月10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8]。
參考資料
编辑- ^ 立委補選 李乙廷妻陳鑾英登記大陣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時報
- ^ 康世儒當選 綠營:制衡黑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時報
- ^ 涉賄選 新科立委李乙廷起訴[永久失效連結] 2008年1月23日,中華日報電子報
- ^ 政壇之路多舛 國民黨新科立委 李乙廷涉賄被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1月24日,自由電子報
- ^ 苗栗地院對立委李乙廷提當選無效之訴 2008年2月13日,中央社
- ^ 李乙廷賄選起訴 檢提當選無效[永久失效連結] 2008年2月13日,中華日報電子報
- ^ 立委李乙廷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2月14,自由電子報
- ^ 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 將依法補選[永久失效連結] 2008年12月10日,自由電子報
第七屆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
编辑- 2008年2/1-3/26院會應出席15次,委員會應出席19次,總計34次,缺席18次。
- 2008年4/1-4/30院會應出席4次,委員會應出席15次,總計19次,缺席0次。
資料來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監督國會週報第五、十五期。www.ccw.org.tw
相關條目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 立法院 李乙廷委員簡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