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至(1509年—1569年),字如川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民籍。因家在富顺县鳌溪之曲,遂自号小鳌子。

李方至
大明工部都水司郎中
籍貫四川敘州府富順縣
出生正德四年五月十二日
逝世隆庆三年己巳閏六月
配偶朱氏
親屬曾祖李本,祖李文昌,父李鳳,母嚴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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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湖广公安县。曾祖李本,官至南京禮部尚書。父亲李鳳,官至陕西按察司副使。

五月十二日生,行二,治《詩經》,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年四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四名,第三甲第十六名進士[1],之后因母亲严孺人去世回家守丧。喪期过后,出任工部主事,升官工部都水司郎中,奉敕管理漕运事务,驻守高邮。後奉命为江浙徽三省采办使,为皇帝采集大木建造宫殿,因此多次被人弹劾。之后父亲去世回乡,不久被贬为赵州知州,在任八月,收到妻子朱宜人在家去世的消息,遂自免罢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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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本,南京禮部尚書;祖李文昌,贈監察御史;父李鳳,陕西按察司副使;母嚴氏(封孺人)。嚴侍下,妻朱氏,兄方恩;方升,弟方華;方中;方進;方正;方巡;方泰;方苞;方殷;方懋;方捷。

李長春,官至礼部尚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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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贞吉《直隶赵州知州前工部都水司郎中李公墓志铭》
  1.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