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瓊(15世紀—15世紀),漸明江西南昌府豐城縣著棋巷人[1]明朝政治人物。

毛瓊
大明長沙府同知
籍貫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字號 字漸明
出身
  • 景泰元年庚午科舉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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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瓊是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舉人[2],授鳳翔同知,曾濬通寶雞縣河渠,改任長沙同知,曾上書十事:「正婚姻以崇風化,廣儲蓄以備不虞,興學校以廣賢才,利舟楫以疏河道,公考察以警官員,修水利以備旱災,親辯訟以息爭競,嚴統束以弭盜賊,體民隱以辦軍役,旌隱逸以振士風」每事皆切中時務,當時攸縣多虎患,他寫下文章秉告城隍,二日後就捕獲共六七隻老虎,其餘則遁去,秩滿後巡按以廉明文學奏請留任,陞四品俸視事,不久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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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二》:毛瓊,字漸明,著棋巷人,由鄉薦授鳳翔同知,寶雞縣有渠久湮,復疏之,人稱為毛公渠,改長沙,嘗上封事言:「正婚姻以崇風化,廣儲蓄以備不虞,興學校以廣賢才,利舟楫以疏河道,公考察以警官員,修水利以備旱災,親辯訟以息爭競,嚴統束以弭盜賊,體民隱以辦軍役,旌隱逸以振士風」,十事皆切時務,時攸縣多虎,為文告城隍不二日捕獲共六七,餘虎遁去,秩滿巡按以廉明文學奏留,陞四品俸視事,未幾卒,惟舊裝而已。
  2.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景泰元年庚午鄉試 解元張業……毛瓊 邑郛人,長沙同知,有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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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二
官衔
前任:
張謙
明朝鳳翔府同知
成化年間
繼任:
劉珍
前任:
劉源
明朝長沙府同知
成化年間
繼任:
盧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