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通志》是清朝政府編修的一部有關江南省地方志,分兩次編輯。首先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由两江总督于成龙江苏巡抚余国柱安徽巡抚徐国相等按礼部要求编纂,共76卷。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下诏要求重修。雍正九年(1731年)十月,[1]當局在江宁设局重修江南通志,两江总督高文良、江苏巡抚尹继善、安徽巡抚程元章聘请黄之隽和翰林院编修邵泰任江南通志纂修。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冬,江南通志成稿,黄之隽便告别志局回家。此志后经别人作了些改动,至乾隆元年(1736年)书成,由两江总督赵宏恩等告知朝廷。[2]新修的江南通志共204卷。[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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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古今工具书大辞典》 盛广智,许华应,刘孝严主编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0 第524页. [2022-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 
  2. ^ 《奉贤史志图志》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奉贤区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史志学会编 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2 第406页. 
  3. ^ 《黄河志 11 黄河人文志》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志总编辑室编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 第487页. [2022-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