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堂司,明朝四司之一,掌宮內沐浴事務[1]

混堂即澡堂,混堂司由正五品的太監擔任,由惜薪司供給燃煤,内官监拨给火伕。但有權勢的太監常在皇城外边寺庙里的私人澡堂去洗澡。清初廢混堂司。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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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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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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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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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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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熙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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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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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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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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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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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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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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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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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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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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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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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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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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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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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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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4):“混堂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掌沐浴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