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張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雲南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中會試副榜[2],授原武知縣,就任七日後立即開倉賑災,人民賴以存活,遷任通山知縣,嚴禁當地溺女陋習,一時人稱為「慈母」,地方習俗喜女僧和祭祀鬼,他下令停止,淫祀就此終止,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入祀鄉賢祠[1][3]。
- ^ 1.0 1.1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三·鄉賢》:潘張 萬厯丙午舉人,癸丑明通進士,尹原武,履任七日即開倉賑饑,民賴以活;遷通山令,嚴禁溺女,一時號為慈母,俗祀鬼,張禁之,淫祀頓已,其慈惠方正大率類如此,康熙乙未年崇祀。
-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二·選舉》:舉人 明……(萬曆)丙午科……潘張 癸丑明通進士,官通山縣知縣
- ^ 光緒《續雲南通志稿·卷一百一十三·人物志》:潘張,鶴慶人,萬厯癸丑副榜,授原武知縣,履任七日即開倉振饑,民賴以活,遷懷縣,嚴禁溺女,一時號為慈母,俗喜女僧,張諭止之,淫祀頓已。 《鶴慶府志》
- 光緒《續雲南通志稿》·卷一百一十三·人物志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二·選舉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三·鄉賢
官衔
|
前任: 張祥
|
明朝原武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王永壽
|
前任: 王廷鉞
|
明朝通山縣知縣 1628年-1632年
|
繼任: 張世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