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復
生平
编辑正統十二年(1447年)王克復舉丁卯科福建鄉試[1]。天順元年(1457年),登進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王克復在刑曹十五年,明习法律。深得尚書陆瑜其中。凡有疑罪,必以属克复。有人奏两广抚臣吴祯不法,經陸瑜推薦,朝廷派遣克復前往按察。河南人誣陷布政使章绘等,陸瑜又推薦克復調查。其兩次奉命審理大狱,归报,均能称旨,由此聲名鵲起,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湖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吏民闻名久,相戒不敢欺。江右俗健讼,牒日山积,克復判决,庭无留者。时谓“王一火”,又谓“王隔壁”。克復虽然善於折狱,卻持法公平,從无滥及。其以左方伯入觐,中贵人尚铭怙势黩货,克復独正辞不与接,名因益章。进副都御史,巡抚南畿,清戎使者文深,多所遣发,克复察其诬,为脱尺籍,总揽纲维,称得大体。转南京吏部右侍郎,致仕。
參考文獻
编辑- ^ 《閩省賢書》
- ^ 《福州府志(清·乾隆)》选举四. 福州地情网. [2014-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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