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熊(1589年—1646年),非熊春石四川巴县(今重庆市巴南区)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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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除補翰林院检讨。次年,任会试同考官。歷官翰林院修撰司经局洗马左春坊左庶子詹事府少詹事[1]詹事天啟六年十一月二十三(1627年1月10日)丁憂歸里[2]崇祯三年(1630年)拜礼部右侍郎,敢於任事,為人剛狠,屢被彈劾崇祯五年(1632年)进左侍郎。六年冬,廷推閣臣,特旨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由于未经廷推,被给事中章正宸范淑泰、御史吴履中等人所攻击,王應熊无奈,只好請辞。

王应熊归里后,其弟应熙仗势横于乡里,与同邑乡绅前侍郎倪斯蕙子倪天和互相争斗,天和被告发入狱,倪家失败毁家。乡人赴京击登闻鼓,起讼应熙居乡不法,凡四百八十事,词连应熊。诏下抚按勘究。崇祯十五年冬,应熊被召入京,事情得解。次年六月赴京,因被首辅陳演所排挤,宿朝房四十日後即被允许归乡。

南明弘光帝時,任王为兵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总督川、湘、云、贵军务,應對张献忠。不久南明灭亡,部下各据州县,拥兵自雄,应熊不能制。张献忠死後,孙可望李定国等南走重庆,部将曾英战死。可望袭破遵义,应熊欲遁入永宁山,隆武二年(1646年)至贵州畢節衛仁怀县土城病逝[3]。獨子王陽禧,死於兵,竟無後。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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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春石集》等卷。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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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壬子科四川鄉試,周士麒榜上有名,但卷子的主人其實是王應熊,因為卷首的個人資料太模糊了,因此造成誤填。王應熊倒是很有雅量,認為人為不慎造成失誤,真的是天意,周既然已列榜登錄,再等三年又有什麼關係呢?但經過御史檢舉過後,榜單被修正。次年聯捷癸丑科進士,後進了內閣[4]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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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應熊與溫體仁吳宗達等人被譏爲:“內閣翻成妓館,烏龜[註 1]、王八[註 2]、篾片[註 3],總是遭瘟[註 4]。”[5]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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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溫體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6):“天启五年十二月……庚辰,升左春坊左庶子王应熊、李国潽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仍管纂修事务。”
  2. ^ .溫體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8):“天啟六年十一月……壬辰,曰讲官詹事府詹事王应熊守制归,赐驰驿,路费表里如例。”
  3. ^ ·張廷玉等,《明史》(卷253):“王應熊,字非熊,巴縣人。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天啟中,歷官詹事,以憂歸。崇禎三年,召拜禮部右侍郎。明年冬,帝遣宦官出守邊鎮,應熊上言:「陛下焦勞求治,何一不倚信群臣,乃群臣不肯任勞任怨,致陛下萬不獲已,權遣近侍監理。書之青史,謂有聖明不世出之主,而群工不克仰承,直當愧死。且自神宗以來,士習人心不知職掌何事,有舉《會典》律例告之者,反訝為申、韓刑名。近日諸臣之病,非臨事不擔當之故,乃平時未講求之過也;亦非因循於夙習之故,實愆忘於舊章之過也。」語皆迎帝意,遂蒙眷註。嘗酗酒,詬尚書黃汝良,為給事中馮元飆所劾,汝良為之隱,乃解。五年,進左侍郎,元飆發其貪汙狀,帝不省。應熊博學多才,熟諳典故,而性谿刻強很,人多畏之。周延儒、溫體仁援以自助,鹹與親善。及延儒罷,體仁援益力。六年冬,廷推閣臣,應熊望輕不與,特旨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何吾騶並入參機務。命下,朝野胥駭。給事中章正宸劾之曰:「應熊強愎自張,縱橫為習,小才足覆短,小辨足濟貪,今大用,必且芟除異己,報復恩仇,混淆毀譽。況狼籍封靡,淪於市行。願收還成命,別選忠良。且訛言謂左右先容,由他途以進,使天下薰心捷足之徒馳騁而起,為聖德累不小。」帝大怒,下正宸詔獄,削籍歸。有勸應熊為文彥博者,應熊咈然,佯具疏引退,語多憤激。屢為給事中範淑泰、御史吳履中所攻,帝皆不問。八年正月,流賊陷鳳陽,毀皇陵。巡撫楊一鵬,應熊座主;巡按吳振纓,體仁姻也。二人恐帝震怒,留一鵬、振纓疏未上,俟恢復報同奏之,遂擬旨令撫按戴罪。主事鄭爾說、胡江交章詆應熊、體仁朋比誤國,帝怒謫二人,而給事中何楷、許譽卿、範淑泰,御史張纘曾、吳履中、張肯堂言之不已。淑泰言:「一鵬《恢復疏》以正月二十一日,《核察失事情形疏》以正月二十八日,天下有未失事先恢復者哉?應熊改填月日,欺誑之罪難辭。」且劾其他受賄事。帝顧應熊厚,皆不聽,而鐫楷、纘曾秩,慰諭應熊。應熊亦屢疏辯,謂:「座主門生,誼不容薄,敢辭比之名。票擬實臣起草,敢辭誤之罪。」楷益憤,屢疏糾之,最後復疏言:「故事,奏章非發抄,外人無由聞;非奉旨,邸報不許抄傳。臣疏六月初十日上,十四日始奉明旨,應熊乃於十三日奏辯,旨尚未下,應熊何由知?臣不解者一。且旨下必由六科抄發。臣疏十四日下,而百戶趙光修先送錦衣堂上官,則疏可不由科抄矣。臣不解者二。」應熊始懼,具疏引罪。帝下其家人及直日中書七人於獄。獄具,家人戍邊,中書貶二秩。應熊乃屢疏乞休去,乘傳賜道里費,行人護行。帝亦知應熊不協人望,特己所拔擢,不欲以人言去也。十二年遣官存問。其弟應熙橫於鄉,鄉人詣闕擊登聞鼓,列狀至四百八十餘條,贓一百七十餘萬,詞連應熊。詔下撫按勘究。會應熊復召,事得解。時延儒再相,患言者攻己,獨念應熊剛很,可藉以制之,力言於帝。十五年冬,遣行人召應熊。明年六月,應熊未至,延儒已罷歸。給事中龔鼎孳密疏言:「陛下召應熊,必因其秉國之日,眾口交攻,以為孤立無黨;孰知其同年密契,肺腑深聯,恃延儒在也。臣去年入都,聞應熊賄延儒為再召計。延儒對眾大言,至尊欲起巴縣。巴縣者,應熊也。未幾,召命果下。以政本重地,私相援引,是延儒雖去猶未去,天下事何堪再誤!」帝得疏心動,留未下。已而延儒被逮,不即赴,俟應熊至,始尾之行。一日,帝顧中官曰:「延儒何久不至?」對曰:「需王應熊先入耳。」帝益疑之。九月,應熊至,宿朝房。請入對,不許;請歸田,許之,乃慚沮而返。十七年三月,京師陷。五月,福王立於南京。八月,張獻忠陷四川。乃改應熊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總督川、湖、雲、貴軍務,專辦川寇。時川中諸郡,惟遵義未下,應熊入守之,縞素誓師,開幕府,傳檄討賊。明年奏上方略,請敕川陝、湖貴兩總督,鄖陽、湖廣、貴州、雲南四巡撫出師合討,並劾四川巡撫馬體乾縱兵淫掠,革職提問。命未達而南都亡,雲乾居職如故。已而獻忠死,諸將楊展等各據州縣自雄,應熊不能制。其部將曾英最有功,復重慶,屢破賊兵。王祥亦出師綦江相犄角。祥才武不及英,而應熊委任過之。又明年十月,獻忠余黨孫可望、李定國等南走重慶,英戰歿。可望襲破遵義,應熊遁入永寧山中,旋卒於畢節衛。一子陽禧,死於兵,竟無後。 ”
  4. ^ ·李中馥,《原李耳載》(卷上):“萬曆壬子,四川鄉試,榜中書名周士麒,而文卷實王應熊也。因三不全印字模糊,溷拆所悮。王公雅量,尚以人事之悮即是天意,周已列榜登錄,餘何妨再俟三年,懇懇遜謝。而主試監臨皆謂,以王卷中周生,於理不可,會疏檢舉,更正王名。王癸丑聯捷,後拜相。 ”
  5. ^ ·文秉,《烈皇小識》(卷4):“溫體仁,烏程籍,歸安人。王應熊,巴縣人。同惡相濟。吳宗達奉行兩人意旨,毫無短長,時目為“篾片。”適禮部尚書黃士俊,丁未狀元;左右侍郎孔貞運、陳子壯,己未榜眼、探花。京師為之語曰:“禮部重開天榜,狀元、榜眼、探花,有些惶恐(黃孔)”;“內閣翻成妓館,烏歸、王巴、篾片,總是遭瘟(溫)。”一時傳以為笑。”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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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烏龜指的是溫體仁的籍貫,溫體仁為烏程籍,歸安人。
  2. ^ 王八指的是王應熊的籍貫,王應熊為巴縣人。
  3. ^ 一名忽板,為妓院供嫖客勃起之物,通常遞給嫖客篾片的人,不是跟班就是小廝,到後來這些人也被統稱為篾片。意指嘲笑吳宗達毫無主見,只會一味的附和溫體仁、王應熊兩人的吩咐辦事,與在妓院裡遞蔑片的那些跟班、小廝無異。
  4. ^ 瘟意指溫體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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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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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溫體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李中馥,《原李耳載》
  • 文秉,《烈皇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