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賢湋(1905年—1983年)奉天金县人。满洲国政治人物。[1]

王賢湋
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长
任期
1944年—1945年8月17日
前任
继任无(末任)
第7任奉天市公署市长
任期
1942年—1944年
前任郑禹
继任范培忠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5年
 大日本帝国金州
逝世1983年(78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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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王賢湋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学院机械系,此后到东北交通委员会见习,后分配到哈尔滨中东铁路局机务段任工程师。1931年任扎赉诺尔煤矿副矿长。后来,他任安东省民政厅科长。1937年任满洲国总务厅参事官,因禁烟有功而获景云奖章。1940年任哈尔滨警察厅长,1941年升任奉天警察局长,1942年任奉天市市长。1944年底,升任国务院总务厅次长。[1]

1945年日本投降,满洲国覆灭,王賢湋遭国民政府通缉。1946年初春,王賢湋潜逃至北平,化名王维固,混入劳工难民中,先后担任人力三轮车车夫,粮谷厂磨粉工,铁工厂技师,铁工厂厂长。1951年5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获逮捕。[1]

1963年4月9日,王賢湋获特赦释放。[2]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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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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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一个市长的下场,沈阳网,2010-10-13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4-12-04.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释放一批战争罪犯 一批悔改较好的战争罪犯受到减刑宽大处理,人民日报1963年4月1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