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琅邪郡临沂县(今山东省临沂市)人,王导第六子王荟的玄孙,王华之孙,王嗣之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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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嗣死后,王长承袭为新建县侯。王长嗜酒、多过失,他的堂叔祖王琨上书说:“臣堂侄名声不好,堂侄孙王长是已故左卫将军王嗣的儿子,少年时资质猥劣,还希望他以后有所长进。现在却更加昏憨,毫不检点。已故卫将军王华忠诚恭敬献身为国,善行应受世代祭祀,可是王长袭封爵位却犯罪,将使家族的基业覆灭。王嗣的小儿子王终品行端正谦退,不背弃纯朴的风格,如果能受到安抚继承爵位,那么生者和死者都能感荷荣光,并保住俸禄[1][2]。”

泰始二年(466年),王长因为辱骂母亲被剥夺了爵位,朝廷以王长的弟弟王终袭爵。元徽三年(475年),王终上书宋后废帝刘昱请求将爵位还给王长,宋后废帝答应了他。南齐取代刘宋后,新建县侯的爵位被革除[3][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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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齐书·卷三十二·列传第十三》:初,从兄华孙长袭华爵为新建侯,嗜酒多諐失。琨上表曰:“臣门姪不休,从孙长是故左卫将军嗣息,少资常猥,犹冀晚进。顷更昏酣,业身无检。故卫将军华忠肃奉国,善及世祀;而长负衅承封,将倾基绪。嗣小息佟闲立保退,不乖素风,如蒙拯立,则存亡荷荣,私禄更搆。”
  2. ^ 《南史·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三》:初,琨从兄华孙长袭华爵新建县侯,嗜酒多愆失,琨表以长将倾基绪,请以长小弟佟嗣焉。
  3. ^ 《宋书·卷六十三·列传第二十三》:子定侯嗣,官至左卫将军,卒。子长嗣,太宗泰始二年,坐骂母夺爵,以长弟终绍封。后废帝元徽三年,终上表乞以封还长,许之。齐受禅,国除。
  4. ^ 《南史·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三》:子定侯嗣,卒。子长嗣,坐骂母夺爵,以长弟佟诏封。齐受禅,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