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家春
甘家春(1751年8月25日—1823年),字位超,號煦堂,四川省鄰水縣縣東豐禾場老君山下人,甘家斌仲兄。
甘家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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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元氏縣知縣 | |
籍貫 | 四川省鄰水縣 |
字號 | 字位超,號煦堂 |
出生 | 乾隆十六年辛未七月初五日(1751年8月25日) |
配偶 | 馮氏(贈孺人)、石氏(封孺人) |
親屬 | 曾祖甘克颹,曾祖母王氏;祖甘存書(貤贈刑部奉天司主事加一級),祖母曾氏(貤贈宜人);;父甘道徹(貤贈刑部浙江司員外郎加一級);母廖氏(貤贈宜人)、周氏、陳氏;女甘氏[1]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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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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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甲寅科四川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嘉慶元年(1796年)丙辰科會試第九十八名成貢士,嘉慶七年(1802年)壬戌科補殿試,中三甲進士,選用知縣,分發直隸,次年補元氏縣知縣[2],蒞任一年,治績卓然,頌聲不絕。嘉慶十年(1805年),縣境內氣候奇熱,旱象嚴重,嘉禾荒歉,黎民饑饉,發倉廩販濟災民, 活數千人。時書院廢馳已久,捐清俸及餘蓄修葺,又延名師主講.一時文教振興,士風大變。縣內又有第兄三人因爭奪產業互相指控,歷三十餘年未能妥善解決,以致引起弟兄間持械鬥毆,幾致人命,甘家春訊詰其事,首曉以大義,次以禮義和睦,立即裁定產業所屬,弟兄三人交歡和睦。
嘉慶十四年六月任獲鹿縣知縣[3];十六年 (1811年),清仁宗巡幸五台山,大吏以書札傳示攤派差費,甘家春奉行節儉,絲毫不染,廉潔自持。十八年六月代理贊皇縣知縣[4]。
嘉慶十九年(1814年) 署武清縣知縣。嘉慶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815年-1817年),武清縣災荒頻頻,甘家春全力賑濟,士民感恩不止。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二月,因年歲已高,請歸養,照準。道光二年(1822年)十二月卒於家,年七十二。著有《煦堂文稿》行於世。[5]
註釋
编辑- ^ 「余扶南之妻甘氏,鄰水人,進士甘家春之女,翰林甘家斌之姪女也,甘氏三十而寡,撫子抱負遊庠,卒年六十歲」,《邛崍縣志》卷三士女志八十一表
- ^ 「又議覆直隸總督裘行簡題元氏縣知縣員缺,請以候補知縣甘家春補授一疏。奉諭旨:甘家春依議用,餘依議。」,《清仁宗起居注》卷十一嘉慶十一年三月
- ^ 「知縣:甘家春四川鄰水縣進士十四年六月任」,[光緒七年刻本]《獲鹿縣志》,俞錫綱修、曹鑅纂
- ^ 「知縣:甘家春四川鄰水人進士十八年六月代理」,[光緒二年刊本 ]《贊皇縣志》,楊泰亨修、趙萬泰纂
- ^ 李朝正,《清代四川進士征略》,四川大學出版社,李朝正,1986.4,第27-28頁
- ^ 「武清侯煦堂公家傳」,甘家斌,道光十五年《鄰水縣誌》卷六藝文志,第十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