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英語:productive forces;德語:Produktivkraft)是改造和影响自然并使之适应社会需要的客观物质力量,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概念。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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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生产力有三要素: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力,或劳动能力,是“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是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劳动对象即劳动过程中所能加工的一切对象,包括自然物和加工过的原材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

马克思指出“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1]

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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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冶方1980年发表的《什么是生产力以及关于生产力定义问题的几个争论》认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十五年,对生产力问题有三次争论:

  1. 生产力三要素论和二要素论之争。二要素论认为生产力由人和生产工具构成,也是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观点。文革后三要素论为大多数学者认可。
  2. 是否要研究生产力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争论。
  3. 生产力有没有内部矛盾,有没有“两重性”的争论,由李平心提出。

至今,“三要素论”已占主导地位,而其他问题尚无主流共识。

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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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马克思和恩格斯 :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1845-1846年). www.marxists.org. [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