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聰(14世紀—1452年),俊民浙江金華府金華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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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聰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舉人[2],二十二年(1424年)成進士宣德三年(1428年)獲授行在廣西道監察御史[3],彈劾官員不避權貴,但在七年(1432年)因為奏事不實和低價買蜜犯罪,以納米贖罪降四等作行人[4],出使雲南、廣西、四川等地,兩年後(1434年)上奏稱旨獲復職[5]

正統元年(1436年)朝廷在都指揮王永提請下,讓章聰以監察御史章聰在延安督邊[6],次年(1437年)又獲罪論斬,得明英宗赦免立功贖罪[7]。四年(1439年)大臣會舉,他外陞廣西按察使[8],曾上奏移南丹衛賓州奉議衛貴縣,讓士兵免受瘴患、人民免受軍擾,至十四年(1449年)陞廣西布政使[9],其後因父親去世辭官,景泰三年(1452年)去世[1][1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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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金華縣志·卷九·人物第三》:章聰,字俊民,永樂二十二年進士,宣德二年拜監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貴,銓曹稱之;奉勅撫諭南彝,及監軍討西戎,規畫得宜,戎彝歸化,朝廷嘉之。擢廣西按察使,奏徙南丹衛於賓州、奉議衛於貴縣,置巡司於潯梧柳慶要害地,俾士卒免瘴患、民免軍擾,遷右布政,以艱歸卒。 舊志,參趙志
  2. ^ 光緒《金華縣志·卷六·人物第三》:(永樂)十八年庚子(舉人)……章聰
  3.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八》:(宣德三年十一月)丁丑擢廬陵縣知縣孔文英,黃州府學教授趙奎,霍州學正張杲,德清縣學教諭尹鏜,蒙陰縣學教諭余濯,山陰縣學教諭袁海,蒲圻縣學教諭朱鑑,萬載縣學教諭董匡,新樂縣學訓導李懋,富順縣學訓導楊禧,南陽縣學訓導王質,遂安縣學訓導張政,新建縣學訓導方端,臨安府學訓導白圭,鄭州學訓導潘岳,江都縣學訓導張勗,進士揭稽、謝衡、施信、胡器、鄧棨、高舉、熊翼、張琦、章聰、王讓、丘俊,監生強敏,梁軫,趙敏,郭原,陳懋,程富,張鏞,李志,唐琛皆為監察御史……聰、讓、鏞行在廣西道……
  4.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八十九》:(宣德七年四月)乙巳監察御史章聰坐奏事不實及因疾低價買蜜,準例納米贖罪,仍降四等用。
  5.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一》:(宣德九年六月)庚戌復監察御史章聰官,聰先坐廵按因疾買蜜,謫使西南夷,還奏稱旨,遂命復職。
  6.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四》:(正統元年十一月丁未)命監察御史章聰督邊備於延安綏德以備邊,都指揮王永奏請也。
  7.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十七》:(正統二年十二月癸未)……下廵按監察御史章聰執治之獄,具當斬,上命謫之立功以贖。
  8.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五十六》:(正統四年六月)乙巳陞行在廣西道監察御史章聰為廣西按察司按察使,以大臣會舉也。
  9.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正統十四年七月)己丑陞廣西按察使章聰為廣西右布政使……
  10.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九·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三十七》:(景泰三年八月己丑)廣西右布政使章聰卒。聰浙江金華縣人,永樂甲辰進士,初授廣西道監察御史,甞坐累未雪用,都御史顧佐薦假行人職如雲南、廣西、四川諭諸蠻之爭地相殘戮者,既還復舊任,尋勑廵延綏邊郡。既而揀閱湖廣軍馬事,所至有成績,用擢廣西按察使,滿考陞廣西右布政使,以父喪解官卒于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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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金華縣志》·卷六·人物第三
  • 光緒《金華縣志》·卷九·人物第三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八、卷八十九、卷一百十一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四、卷三十七、卷五十六、卷一百八十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九·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