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政治
羅馬尼亞自推翻罗马尼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后,實行半總統制。羅馬尼亞總統為國家元首,而羅馬尼亞總理則是政府首腦。羅馬尼亞有的政體為多黨制,政府擁有行政權,立法權則屬於政府和國會,屬於兩院制。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之外,另設一獨立於三權外的特別司法系統,包括最高正義及撤銷法院。羅馬尼亞在1991年通過了新憲法,並在2003年進行修正,宣稱羅馬尼亞是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且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尊嚴、自由、人權、正義和政治多元絕對至上,且受到憲法保障」。所有18歲以上羅馬尼亞公民均擁有投票權。
參考資料
编辑- John Hickman and Chris Little, "Seat/Vote Proportionality in Romanian and Spanish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Journal of Southern Europe and the Balkans Volume 2, Number 2, November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