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簡稱為臺南地檢署或南檢)。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Taina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 |
---|---|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機關類型 | 檢察機關 |
所屬部門 | 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檢察長 | 鍾和憲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許嘉龍 |
任命者 | 法務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5年12月14日 |
聯絡信息 | |
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76號 |
電話 | +886 6 295-9731~50 +886 6 632-4230 |
網站 | www.tnc.moj.gov.tw |
沿革
编辑1945年12月14日,政府指派檢察官吳運周先生兼代首席檢察官,開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的前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處的業務。當時,由於原有辦公廳舍在二戰已被盟軍炸燬,遂暫借臺南地方法院房舍辦公,直到1953年7月才由第五任首席檢察官曹偉修先生在臺南市府前路一段305號籌建完成一樓的辦公廳舍,自此,才算真正擁有屬於自己辦公之所。1978年,翟宗泉首席檢察官決定在原來地點改建為三樓的辦公大樓,正巧遇到中東風雲,國際能源價格上揚波及國內物價,籌建工作遭到波折,1980年底興建完成。1994年,上開辦公大樓,又因人員、業務迅速增加及業務電腦化,導致不敷使用,覓地規劃新建辦公大樓。新廈座落於臺南市健康路三段301號,為地下二層,地上十層之新式鋼骨結構。基地面積計有壹萬玖仟伍佰多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為三八二六七‧八四平方公尺。主要工程在1999年陸續完工,並在2000年完成正式驗收啟用。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更換檢察機關招牌名稱,各級檢察署的機關名稱不再冠以『法院』」二字之決議,立法院於107年5月8日三讀通過增訂法院組織法第114條之2條文,並經總統於同年月23日公布,本署依規定於107年5月25日正式更名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以具體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新紀元。[1]
管轄
编辑縣/市 | 區域 | 備註 | 區劃 |
---|---|---|---|
管轄 | |||
臺南市 | 永康區 安南區 東區 北區 南區 中西區 新營區 仁德區 歸仁區 安平區 佳里區 善化區 麻豆區 新化區 新市區 關廟區 安定區 白河區 學甲區 鹽水區 西港區 下營區 後壁區 七股區 六甲區 柳營區 官田區 東山區 將軍區 玉井區 北門區 大內區 楠西區 南化區 山上區 左鎮區 龍崎區 |
37區 |
機關組織
编辑本署
编辑-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
- 檢察官
- 檢察事務官
- 書記處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總務科
- 研考科
- 資料科
- 法警室
- 觀護人室
- 法醫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檢察業務
编辑- 刑事偵查業務
- 刑事執行業務
- 實行公訴業務
- 觀護業務
- 貫徹重要刑事政策
- 受理民眾廉政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