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白塔寺大殿,原位於四川省蘆山縣北十裡任家壩仁加鄉小學內,元代建築,明代有修繕,尚存題記“敦武校尉同知雅州....”;“進義副尉....達魯花赤扎馬丁”;“宣德伍年歲次庚戌貳月仲春壬申朔拾三日甲申....”,敦武校尉、進義副尉、達魯花赤均是元代的官職,1990年代寺廟被拆除,殘餘構件被遷建到佛圖山。2007年6月1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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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白塔寺大雄寶殿元代題記敦武校尉同知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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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白塔寺大雄寶殿元代題記進義副尉....達魯花赤扎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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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白塔寺大雄寶殿明代題記宣德伍年歲次庚戌貳月仲春壬申朔拾三日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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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白塔寺大雄寶殿內部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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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白塔寺大雄寶殿結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有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342處),現予公布。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照國家和省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辯證關係,認真做好所轄境內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推進“文化資源大省向文化強省跨越”的戰略構想,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