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弗朗西斯·伯恩斯

维基媒体消歧义页

詹姆斯·弗朗西斯·伯恩斯(英語:James Francis Byrnes 1882年5月2日—1972年4月9日),生于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于1972年4月9日逝世,美国政治家,第49任美国国务卿南卡罗来纳州州长英语Governor of South Carolina。1941年至1942年他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伯恩斯是美国民主党人,并支持种族隔离

詹姆斯·弗朗西斯·伯恩斯
第104任南卡罗来纳州州长英语Governor of South Carolina
任期
1951年1月16日—1955年1月18日
前任斯特罗姆·瑟蒙德
继任小乔治·贝尔·蒂默曼英语George Bell Timmerman Jr.
第49任美国国务卿
任期
1945年7月3日—1947年1月21日
总统哈里·S·杜鲁门
前任小爱德华·斯特蒂纽斯
继任乔治·卡特莱特·马歇尔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任期
1941年6月25日—1942年10月3日[1]
提名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前任詹姆斯·克拉克·麦克雷诺兹
继任威利·布朗特·鲁特里奇英语Wiley Blount Rutledge
南卡罗来纳州联邦参议员
任期
1931年3月4日—1941年7月8日
前任科尔曼·利文斯顿·布莱尔英语Coleman Livingston Blease
继任阿尔瓦·伦普金英语Alva M. Lumpkin
个人资料
出生James Francis Byrnes
(1882-05-02)1882年5月2日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
逝世1972年4月9日(1972歲—04—09)(89歲)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
政党民主党
配偶Maude Busch1906年结婚)

參考文獻

编辑
  1. ^ Timeline of the Court - James F. Byrnes. Supreme Court Historical Society. [2012-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1). 
美国参议院
前任者:
科尔曼·利文斯顿·布莱尔英语Coleman Livingston Blease
美國南卡罗来纳州(第2類)參議員
1931–1941
繼任者:
阿尔瓦·伦普金英语Alva M. Lumpkin
司法职务
前任者: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雷诺兹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941–1942
繼任者:
威利·布朗特·鲁特里奇英语Wiley Blount Rutledge
官衔
前任者:
小爱德华·斯特蒂纽斯
美国国务卿
1945–1947
繼任者:
乔治·卡特莱特·马歇尔
前任者:
斯特罗姆·瑟蒙德
南卡罗来纳州州长英语Governor of South Carolina
1951–1955
繼任者:
小乔治·贝尔·蒂默曼英语George Bell Timmerman 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