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儒修
生平
编辑天啓元年(1612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中式辛未科進士 [4],歷任四川成都、巴縣知縣,崇禎七年(1634年)忤逆巡按劉宗祥革職罷官。周延儒當政時,多次招攬不出[2][3]。
弘光帝繼位,他自上林苑監丞遷任禮部主事,曾彈劾管紹寧貪污,卻得詔命他不要追究。馬士英、阮大鋮的門客用官位利誘他,他說:「黃道周、張國維心繫國家,我官位不夠不能推薦他們,更不會誣陷他們。這樣就算無法成為三公,我亦不改節操。」遭貶為國子監助教,很快認為時不可為,乞病告歸[5][6]。
家族
编辑引用
编辑- ^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十七·選舉志》:(崇禎)四年辛未陳于泰榜……賀儒珍 後改儒修,成都知縣。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賀)儒修,字梧希,丹陽人。崇禎四年進士。歷成都、巴縣知縣,忤巡按劉宗祥罷。周延儒枋國,屢招不出。
- ^ 3.0 3.1 光緒《丹陽縣志·卷二十五》:賀儒修,號天遊。崇禎辛未進士,知成都縣,調巴縣,忤直指劉宗祥罷職。周延儒當國,屢詔不起。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賀儒修,天遊,礼记房,丁亥三月十二日生。丹阳人,乡三十八,會三十四,三甲一百二十一名。工部政,授成都知县,奉旨改儒修,甲戌革职。曾祖邦泰,進士。祖学古,经历。父懋敬,己酉举人。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賀儒修劾(管)紹寧貪穢實跡,詔勿問……安宗立,自上林監丞遷禮部主事。馬阮啗以大官,甘心黃道周、張國維,不應,謫國子助教。
- ^ 光緒《丹陽縣志·卷二十五》:南都建,補上林苑丞。馬阮門客有啗,以顯秩使。甘心於黃道周、張國維者,儒修曰:「二公乃心王國,吾職小,恨不能薦。奈何反陷之,雖三公不易,吾介也。」調補國子監助教,知時不可為,乞病以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