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初授太原县知县,二十七年调阳曲县,迁南京行人司副,历户部员外、郎中,出为宁国知府,擢湖广徽宁道副使,三十八年改江西副使,养亲回籍。四十三年起山東东昌道副使,升参政。四十六年京察为南京科道糾劾去職[1]。敭历所至,慎己爱民,皆有声。创书院,延名儒,讨论圣贤宗旨,有《风行芳规》、《明手斧锄》、《吾廬放言》、《秋浦得益录》等書[2]。
-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是年南京科道糾劾方面:陈禹谟、韩仲雍、宋祖腾、金励、潘之祥、赵祖荫、金锡、吴维东、贾熙绩、刘昶、朱正色、冉德升、罗之鼎、龙国禄、黄文炳、曾应棨、陈其猷、金良范、高金、李楼凤、柯维蓁、矫九皋、程应龙、萧以裕、高桂、唐玉。
- ^ 《西华县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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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守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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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阳曲县知县 萬曆二十七年-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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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駱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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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起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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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寧國府知府 1607年-16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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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馬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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