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藻(1531年—1596年),字自文,號淑吾,直隸如臯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錢藻
大明順天府府尹
籍貫直隸揚州府泰州如臯縣
字號字自文,號淑吾
出生嘉靖十年辛卯十月十八日
逝世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丙申
配偶娶許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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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六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二甲進士[1][2]。初授南京礼部主事,累官广信府知府。萬曆元年四月升为山东副使、整饬霸州,三年十二月以原衔整饬密云兵备,升山东左参政,六年正月升湖广按察使,六年八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七年提调广东乡试,改任貴州布政使,九年十月补任湖广左布政使。二十一年五月起补貴州左布政使,七月升南京太仆寺卿,二十二年三月改南京光禄寺卿,二十三年五月升順天府府尹,次年春卒於任[3],赐祭葬如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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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錢玘;祖父錢轍,曾任縣丞;父錢岳,母吳氏。严侍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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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冒日乾《明嘉議大夫順天府尹淑湖钱公暨配封宜人許氏行状》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張德信,《明代職官年表》,黃山書社,2009年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沈陽
明朝廣信府知府
隆慶年間-萬曆年間
繼任:
姚體信
前任:
沈應文
明朝順天府府尹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上任
繼任:
田 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