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本深
永樂初年,他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隨後升為刑部員外郎。之後擔任吉安府知府,在任期間平定民變。使得吉安府上下政舉大綱,民無所白。他還整頓教育,建造學堂。英宗正統六年,他本應因為在當地任官滿九年而調任,被民眾乞留。之後因年老辭官,前後擔任吉安知府十八年[1]。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61):“陳本深,字有源,鄞人。永樂初,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善發奸。畿內盜殺人,亡匿。有司繫無辜十八人於獄。本深以計獲盜,十八人皆免。遷員外郎。與況鍾等同受敕為知府,本深知吉安。吉安多豪強,好訐訟。巨猾彭摶等十九人橫閭里,本深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後堂,拉殺之,皆曳其屍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大盤山,眾萬余。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本深為政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晨起,鼓而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白。久之,民恥爭訟。尤折節士人,飾治學宮,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祠廟。正統六年,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後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人肖像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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