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璽(17世紀—17世紀),太籙(一作泰籙),石寶雲南雲南府安寧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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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璽自幼有神童之目,十三歲入學為生員,得督學陳應春器重。崇禎三年(1630年),以弱冠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聯捷進士[2],授揚州府教授,調任國子監博士,陞禮部主事、員外郎

南明永曆年間,陳璽外任湖廣辰沅道兵備僉事,轉湖廣副使。流寇剽掠地方,他擒獲罪犯,嚴正審訊,湖南稍安。因父母去世回鄉。永曆九年(1655年)任太常寺卿,監督四川學政。時值張獻忠屠蜀後,諸生多死,軍隊缺糧,他和洪雅知縣張士偉建議學較軍儲法。永曆十一年(1657年)歸隱,身著短衫、手持藤杖混跡市集。去世時,貧窮得無法殮葬,丘姓知州與門人張在澤捐助葬送。同年進士王公前來弔唁,看到他家中貧窮,嘆息稱他有德有守[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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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四·列傳第四十》:陳璽,字泰籙,安寧人。崇禎四年進士。授揚州教授,歷國子博士、禮部主事。永曆時,擢辰沅僉事,轉副使。流寇剽掠,擒獲沈之江中,湖南少靖。憂歸。九年,以太嘗卿督川學。當張獻忠入蜀,諸生死亡濱盡,諸軍乏糧,洪雅知縣張士偉建議學較軍儲法。十一年,歸隱卒。歿無以殮。
  2.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選舉志》:歷朝進士……明……崇禎辛未科陳于泰榜 陳璽 安寧人,仕至僉事……歷科舉人……明……崇禎庚午科 陳璽
  3.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陳璽 字太籙,號石寶,幼穎俊稱神童,十三歲補弟子員,督學陳應春器重之;弱冠聯捷辛未進士,初任維楊教授,調國子監博士,陞禮部主事,尋陞員外郎。出為辰沅道兵備,時流寇剽掠,璽擒獲嚴訊正以法律,湖南稍靖;丁艱歸隱丘壑,短衫蕂杖混跡市廛埋名終老,死之日貧不能殮,刺史丘公及其門人三泊令張在澤捐助葬送,同譜大司徒王公往弔,見其家貧,為嘆息稱有德有守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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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選舉志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四·列傳第四十
官衔
前任:
金鉉
明朝揚州府教授
崇禎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鄢廣
(清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