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煜
項煜(1598年—1645年),字仲昭,號水心,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項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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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 大順太常寺丞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仲昭,號水心 |
出生 |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 直隸吳縣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浙江慈谿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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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依附魏忠賢[1]。選庶吉士,歷官翰林院檢討。崇禎二年(1629年)清軍入塞,項煜就此彈劾兵部尚書王洽,引世宗斬丁汝夔舊例,主張嚴懲。思宗遂決心將王洽下獄擬斬,王洽瘐死[2]。崇禎十年(1637年),項煜任東宮講官,教授太子朱慈烺讀書[3]。又彈劾內閣首輔張志發把持考選,被思宗逐出[4]。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北京,項煜投降。大順大學士黎志升原為項煜甲戌科所取進士,欲推薦其任高官。然而,項煜僅得授太常寺丞,十分沮喪。奉命祭祀泰山,驛馳至山東,變裝南逃[5]。
項煜家為蘇州巨富。五月,當地諸生聲討從賊鄉官,項煜及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家皆被吳中士民給焚燒劫掠[6][7]。福王在南京即位,項煜盛裝參加朝賀,諸臣稱怪[8]。十二月,刑部尚書解學龍治從賊之獄,上六等定罪名單,項煜擬為「三等應絞擬贖者」[9]。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破南京。六月,項煜逃亡浙東,至慈谿冯元飏家。當地有人以其為賊臣,投入橋下溺死[10]。
評價
编辑項煜在天啟朝親近閹黨,在崇禎朝以激烈言辭沽名,後因「從賊」身死,《明季北略》等著作對其評價極差[5]。項煜在慈谿遇害時,知縣王玉藻是其門生,卻置之不問,有人質疑其不顧師生情誼,玉藻卻道:「吾豈能為向雄之待鍾會哉!夫君臣之與師友,果孰重?」聽到的人無不對其肅然起敬[11]。清雍正年間,汪景祺曾在《西征随笔》中为其死鸣不平[12]。
參考文獻
编辑- ^ 《弘光實錄鈔·卷二》:若項煜者,逆璫餘孽,自知公論不容,改頭換面,求附清流。君子鄙之。
- ^ 《明史·卷257》:(崇禎)二年十月,我大清兵由大安口入,都城戒嚴。洽急徵四方兵入衞。督師袁崇煥,巡撫解經傳、郭之琮,總兵官祖大壽、趙率教、滿桂、侯世祿、尤世威、曹鳴雷等先後至,不能拒, 大清兵遂深入。帝憂甚,十一月召對廷臣。侍郎周延儒言:「本兵備禦疎忽,調度乖張。」檢討項煜繼之,且曰:「世宗斬一丁汝夔,將士震悚,強敵宵遁。」帝頷之,遂下洽獄,以左侍郎申用懋代。
- ^ 《明史·卷120》:太子慈烺,莊烈帝第一子。崇禎二年二月生,三年二月立為皇太子。三年二月立為皇太子。十年預擇東宮侍班講讀官,命禮部尚書姜逢元,詹事姚明恭,少詹王鐸、屈可伸侍班;禮部侍郎方逢年,諭德項煜,修撰劉理順,編修吳偉業、楊廷麟、林曾志講讀;編修胡守恒、楊士聰校書。十一年二月,太子出閤。
- ^ 《明史·卷253》:講官項煜論至發把持考選,庇兒女姻任濬而抑成勇。至發上章辯,帝遂逐煜去。
- ^ 5.0 5.1 《明季北略·卷22》:項煜,字仲昭,號水心,南直吳縣人。天啟乙丑進士,官少詹兼侍讀,偽太常寺丞。賊黨黎誌升,其甲戌所取士也。《國難錄》云:時京師傳言黎為賊腹心,薦煜大拜,煜即昌言於眾曰:「大丈夫名節既不全,當立蓋世功名,如魏征、管仲可也。」及授太常,意氣沮喪,奉偽命祀泰山,驛馳過山東,始變服遁,逕走南都,欲入班,被逐。煜素巨宦,初在魏黨,旋媚東林求脫,遂復故物,家起華門,驟致奇富。所居為假山,徐氏名產,捐萬二千金得之。以詞林清修之席,而一居之,侈已如此,其品可知。種怨里闬,化為煨燼,哀哉!
- ^ 《明史·卷275》:蘇州諸生檄討其鄉官從賊者,奸民和之。少詹事項煜及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之家皆被焚劫。
- ^ 《明季南略·卷1》五月紀:十一(戊戌),奠安帝後御容,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行禮;奠安二祖御容,遣魏國公徐宏基、安遠侯柳祚冒等行禮。尚書張慎言陳十議。命趙光遠鎮守四川。貴省民何兆仰作亂。吳中士民焚掠仕賊官項煜、錢位坤、宋學顯、湯有慶四家。群臣三次勸進。
- ^ 《明季南略·卷1》五月紀:十五(壬寅),王即帝位於武英殿;詔以明年為宏光元年。仕賊臣項煜自北逃歸,混入朝班。
- ^ 《明史·卷275》:三等應絞擬贖者:翰林修撰兼戶、兵二科都給事中陳名夏,戶科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襄陽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備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事項煜七人也。
- ^ 《棗林雜俎·项煜》:詹事吴县项煜,自燕逃入金陵。五月望日绯衣同贺,诸臣怪之。苏人攻其从逆,煜揭辨终诎。乙酉六月渡浙东,至慈溪冯元扬家。或曰贼臣也,逼冯氏之门,出之投江桥下。载沈载浮,有磨菽者手溺死之。江桥一曰「太平桥」,煜尝梦人题「太平」字,故再遁,竟不能免。
- ^ 《明史·卷500》:王玉藻,字質夫,江都人。崇禎癸未進士,授慈溪知縣。少詹項煜以從逆亡命,玉藻及慈民馮元飈均出其門,遂匿於馮氏。慈人斃煜於水,玉藻置不問。有明士習重闈誼,或以為過,玉藻曰:「吾豈能為向雄之待鍾會哉!夫君臣之與師友,果孰重?」聞者悚然。
- ^ 《西征随笔·周钟项煜之死》:福王僣立南都,生杀予夺,无一不乖谬者,惟于周钟、项煜之死,至今人以为允当,余意独谓不然。周钟者,才不足以副其名,为人颇敦笃伦理,欠崇祯一死,大负生平,律以不忠之臣,虽百喙无可置辨。乃元宋红巾尧汤武等语,见载《辍耕录》,遽引入爰书,弃之于市,此何说哉?闻悍帅刘泽清曾金币聘之,不应。钟有季弟曰 瑁,尝同饮阮大铖家,坏坐大骂,钟不为谢,以此两人切齿。傅成其狱,李舒、章雯为诗吊之曰:“乱世身名可自由,恨君不及郑台州。剧秦新论何曾草,月旦家评总世仇。”
项煜居家,簠簋不饬,为公论所摈弃。在朝累以诡激,市伉直声。闯贼于三月十九日破京师,煜于四月十八日至金陵,福王称伪号时,身与拜舞之列,因向朝士述在途毁形易服状,为陈侍御所纠,其日月可考也。当时竟以污伪署杀之。以彼弃妻子南还,三千余里之遥,不一月重茧而至。即使曾从闯贼,偷旦夕之生,辛苦贼中,来亦宜留其残喘,以劝来者。黄石斋先生正告南中用事诸臣曰:“唐天宝之乱,从王为上,自拔次之,若水心者何罪?”
呜呼,亡国之帷幄重臣,有为新朝之佐命者,介生、水心皆小臣耳,罪宜末减,况又间关南返耶?大约更玉改步之时,传闻异辞,是非失实。马士英、阮大铖,小人中之最不堪者,蚍蜉累累,不过槐国君臣。如项如周,一死本不足惜,尚论者应详加考核,无左袒贵阳怀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