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良梓在萬曆三十七年(1610年)中舉人[2],次年(1611年)聯捷進士,獲授刑部主事,執法不畏強權,很快奉命到山東遼左恤刑,釋放多位案情可疑的囚犯。升任直隸永平府知府,理順當地繁複的軍需;再晉官昌平兵備副使,嚴懲宦官專橫罪行,並清理陵軍虛耗的糧食之糧,其後因忤逆宦官罷官歸鄉[1]。
- ^ 1.0 1.1 光緒《鄞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傳十三》:項良梓,字鄧林,萬歷三十八年進士 聞志,授刑部主事。執法不畏強禦,尋奉命恤囚山東遼左,釋矜疑者甚眾。擢永平知府,值軍需旁午,殫力經營,事皆就理。晉昌平兵備副使,嚴內璫專橫之罪,清陵軍虛糜之糧,政紀肅然,以忤璫罷官歸 曹志。
-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萬曆)三十七年己酉(舉人)…… 項良梓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
- 光緒《鄞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傳十三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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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澤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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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永平府知府 萬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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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陶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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