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

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英語: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Cape Town),亦稱駐開普敦辦事處,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南非共和國立法首都暨西開普省首府開普敦的代表機構。[1]

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
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Cape Town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總領事館
地點 南非開普敦
地址Suite 1004, 10th Floor, South Tower, the Tower Building, 2 Hertzog Blvd., Foreshore英语Foreshore, Cape Town[1]
坐标33°55′11″S 18°25′39″E / 33.919846°S 18.427466°E / -33.919846; 18.427466
启用1998年1月1日
機構信息
辖区境內
西開普省
東開普省
北開普省
境外
 纳米比亚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
處長陳瑩莉 總領事[註 1][1]
网站
www.roc-taiwan.org/capetown/
地圖
地图

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與開普敦之間的經貿、投資、文化、教育、觀光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英语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领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總領事館[5][6][1]領事轄區為南非西開普省東開普省北開普省,並兼轄鄰國纳米比亚[7]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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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的前身是中華民國駐開普敦總領事館,1998年1月1日與南非斷交後,總領事館更名為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5][1]

歷任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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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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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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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1月3日).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5.0 5.1 館務資訊.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3年5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1月3日). 
  6. ^ 領務資訊.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3年3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1月3日). 
  7. ^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1月2日).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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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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