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壽齡

清朝乾隆元年进士

黃壽齡(?—?),字挺山,號筠莊江西新城縣人,清朝官員。進士出身。[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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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壽齡為乾隆元年(1736年)進士黃文則之孫。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考中辛卯科舉人[2],三十七年(1772年)聯捷壬辰科二甲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參纂《四庫全書》。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黃壽齡將六冊《永樂大典》私自帶出,準備回家校閱,不料在途中被竊,結果被治罪,罰俸三年。[3][4]散館後,被授職編修。官至國子監司業[5]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因被參劾“考到時非錢不取”,被革職查辦。[6]

黃嵩齡,乾隆四十年(1775年)進士,官浙江平湖縣知縣。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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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詞林輯略·卷四·乾隆壬辰》頁三十四:“黃壽齡,字挺山,號筠莊,江西新建人。散館授編修。官至司業。”
  2. ^ 《江西新城縣志·卷八·鄉舉》頁十四:“乾隆三十六年辛卯科:黃壽齡,見進士。”
  3. ^ 《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一五九《多羅質郡王永瑢等奏黃壽齡遺失<永樂大典>六冊交部議處摺》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4. ^ 《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二三七《諭內閣黃壽齡將書攜歸情尚可原著從寬罰俸三年》乾隆四十年二月初七日:“乾隆四十年二月初七日內閣奉上諭庶吉士黃壽齡上年因遺失永樂大典經部議以降一級留任仍罰俸一年因該員尚未散館授職無任可留再令學習三年方准散館固屬咎所應得第念四庫全書處未定章程以前纂脩等將書攜歸校辦者諒不止一人黃壽齡第因遺失遂干吏議耳其情尚稍可原黃壽齡著從寬准其同壬辰科庶吉士一體散舘其議處之案著改為罰俸三年欽此”
  5. ^ 《江西新城縣志·卷八·進士》頁十一:“乾隆三十七年壬辰科金榜榜:黃壽齡,文則孫,由翰林歷官國子監司業。”
  6. ^ 中研院史語所藏 內閣大庫檔案 127957-001號:移會稽察房奉上諭福康安等奏御史祝德麟參奏司業黃壽齡于考到時非錢不取以致士怨沸騰一案黃壽齡著革職拿問祝德齡著解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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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劉昌岳、金時宜、鄧家祺.《江西新城縣志》. 清同治十年(1871年)刻本.
  • 《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 朱汝珍.《詞林輯略》. (清代傳記叢刊)明文書局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