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福州公交车爆炸案
2005年福州公交车爆炸案是在2005年8月8日14时15分左右发生在行驶东街口附近的福州公交5路公交车上的爆炸事件,事故造成包括嫌犯在内的2人死亡,30人受伤。嫌犯为福建省古田县一农民,事发时已身患肺癌晚期,福州市警方认定此事件为自杀性爆炸事件。[1]
2005年福州公交车爆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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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 |
日期 | 2005年8月8日 约14时15分(UTC+8) |
類型 | 自杀式袭击 爆炸 |
武器 | 炸药 |
死亡 | 2人 |
受傷 | 30人 |
主謀 | 黄茂银(当场死亡) |
经过
编辑根据知情者推测,他在8月8日早上从家里带上装有自制炸药的红色塑料桶来到福州。坐上从福州火车站开往洪山西客站方向的牌号为闽AY2512的5路公交车。随后,向窗外散发写有“爆炸”字样的传单,并引燃了炸药。14时20分,车辆行进东街口站时,炸药爆炸。黄茂银当场死亡,另有1人抢救无效死亡,30人受伤。根据警方的判断,他为这次爆炸案至少准备了1个月。
遗书
编辑黄茂银留下了一份遗书。在遗书中,他说自己已经肺癌晚期。又由于2002年儿子和他人打架,致使发生冲突,而他由于被对方通过贿赂欺负,关进了看守所,致使病情恶化。他这样做是为了“黑暗的权官当道”。但是同村许多村民则说他是由于将对方父亲的手臂打折,才被判刑。况且这个村黄姓是大姓,如果不是黄茂银真的不在理,大家绝对不会不帮他。而黄茂银的妻子则说,当时公安局让他在县医院做了检查,但是无法确定是否肺癌,因此没有让他去福州再次检查。
在2003年出狱后,他心里开始变化,恨上了所有的人。一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他的报复非常盲目,甚至连自己都无法说清自己的行为,而不得不在遗书中说谎。犯罪心理学家武伯欣认为“他其实找不到具体对象,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倒霉,所以通过臆想来证明自己恨的正确性。”
参看
编辑- 靳如超 - 2001年石家庄爆炸案制造者
参考文献
编辑- ^ 福州公交车爆炸1死31伤 死者系爆炸案嫌疑人(图)_网易新闻. news.163.com. [2018-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外部链接
编辑- 福州公交车爆炸事件回放: 一个人的恐怖主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三联生活周刊》2005年31期
- 福建之窗网站对事件的报道
- 新浪网《福州发生公交车爆炸》专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