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電子郵件行銷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敝人在電子郵件行銷裡有提及香港反垃圾郵件法,我去香港立法會網站上尋找,並沒有查到有關於通過的法條或者結論。能否對該處做出補充?敝人是居住美國的台灣人,對這個法條應該不若香港維基人了解。

感謝。

Zanhsieh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20:10 (UTC)回复

有的,請參看立法會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委員會,另見香港政府一站通Stewart~惡龍 2008年5月26日 (一) 01:50 (UTC)回复
銘謝補充 --Zanhsieh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13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電子郵件行銷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5日 (三) 2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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