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電子郵件行銷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敝人在電子郵件行銷裡有提及香港反垃圾郵件法,我去香港立法會網站上尋找,並沒有查到有關於通過的法條或者結論。能否對該處做出補充?敝人是居住美國的台灣人,對這個法條應該不若香港維基人了解。
感謝。
Zanhsieh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20:10 (UTC)
- 有的,請參看立法會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委員會,另見香港政府一站通。Stewart~惡龍 2008年5月26日 (一) 01:50 (UTC)
- 銘謝補充 --Zanhsieh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13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電子郵件行銷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ftc.gov/bcp/conline/pubs/buspubs/canspam.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116161537/http://www.ftc.gov/bcp/conline/pubs/buspubs/canspam.htm
- 向 http://www.ftc.gov/bcp/conline/pubs/buspubs/canspam.pdf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119062210/http://www.ftc.gov/bcp/conline/pubs/buspubs/canspa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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