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纳米比亚关系

中华民国—纳米比亚关系(德语:Beziehungen zwischen Namibia und der Republik China、英语:Namibi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华民国纳米比亚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无正式外交关系,目前也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纳米比亚的相关事务由位于南非共和国驻开普敦台北联络办事处兼辖[1]

中华民国—纳米比亚关系

中华民国

纳米比亚

政治 编辑

外交 编辑

 
紫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支持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纳米比亚当时是南非领土(西南非洲),由南非作为主权国家参与投票。

经济 编辑

贸易 编辑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2]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纳米比亚 年增减 排名 自纳米比亚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26,652,159 50.153% 125 2,527,400 3.892% 159 24,124,759 52.546% 97
2019 3,558,312 86.649% 172 1,664,146 34.156% 168 1,894,166 92.148% 144
2020 10,241,034 187.806% 141 3,149,081 89.231% 161 7,091,953 274.410% 118
2021 3,773,202 63.156% 174 1,928,881 38.748% 170 1,844,321 73.994% 149
2022 3,899,276 3.341% 174 2,062,176 6.910% 168 1,837,100 0.391% 146
2023 3,309,620 15.122% 172 1,890,621 8.319% 167 1,418,999 22.759% 150

2020年的两国贸易主要项目如下:

出口至纳米比亚的主要项目为:冷冻分析或计量用仪器与器具;电热水器、电加热器、电热美发器与干手机、电熨斗、其他家用电热器具、电热电阻器;金属辊轧机及其轧辊;硫酸盐过硫酸盐;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酵素自动售货机电话机与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资料之器具;塑料丝或棒、矿物或化学钾肥、具有特殊功能之机器与机械用具、制结构物及其零件;钓鱼用具、捕狩猎射击用品;诊断或实验用有底衬之试剂或配制试剂;液晶装置、激光、其他光学用具与仪器;医学用仪器与用具理发用椅英语Barber chair集成电路、其他钢铁制品、调味酱汁调味料粉条北非粉条;利用印刷版英语Forme (printing)滚筒与其他印刷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车辆之零件与附件、车用之电气照明或信号设备、灯具照明配件、发动机用零件、钢铁制卫生设备及其零件;机器、工厂或实验室设备卤化衍生物等。[3]

自纳米比亚进口的主要项目为:未经塑性加工;不适于人类食用之甲壳类软体动物或其他水产无脊椎动物;冷冻鱼、印制电路板、尚未镶嵌之钻石电路开关或连接器、集成电路、电容器、具有学术货币价值之收集品与珍藏品、铝废料、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与平面显示器用之机器与器具;自动资料处理机、磁性或光学阅读机;甲壳类动物、分析或计量用仪器与器具、女用或女童用服饰、电阻器;塑料制自粘性板、片、条或膜等。[4]

投资 编辑

2017年9月,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经济组前往纳米比亚会见矿业暨能源部、商工总会英语Namibi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制造商协会、纳米比亚台湾商会等人士,了解该国投资经商环境与产业发展现况。[5]

目前在纳米比亚的台商有10余家,主要从事船务报关代理铝合金工厂、建筑电子计算机组装销售、服饰批发民生用品杂货零售旅游等行业,台商并组成纳米比亚台湾商会;纳米比亚在台湾则无投资统计。[5]

签证 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纳米比亚需要签证。
 
纳米比亚护照英语Namibian passport纳米比亚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Namibia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需要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与邀请函的中华民国国民可前往纳米比亚驻香港名誉领事馆申请签证。经由南非国际机场转机入出境纳米比亚,不需申办南非过境签证;若出机场再转搭陆上交通工具前往纳米比亚,因已实际入境南非,故须申办南非签证[6]

纳米比亚护照英语Namibian passport纳米比亚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Namibia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7][8]

交通 编辑

航空 编辑

客运 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截至2023年6月29日):

驾车 编辑

持有中华民国国际驾驶执照可在纳米比亚驾车。[9]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3.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4.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5. ^ 5.0 5.1 双二组第三科. 納米比亞國家檔 (PDF).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1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10月11日). 
  6.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7.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8.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9. ^ 生活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