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吉

東漢道士

于吉(?—200年),《后汉书》作“干吉”,东汉道士琅琊郡(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传说是最早的道教典籍《太平清领书》的作者,由此开创了最早的道教宗派之一太平道,相关经典被纳入道藏太平部。于吉建立精舍,为百姓以符水治病,在等地广受民众敬奉。

于吉

生平 编辑

于吉生于琅琊郡,先在东方寄居,往来于吴郡会稽两地,建立精舍修道场,烧香读道书,制作符水为百姓治病,吴、会的人多奉事之。孙策曾经于郡城门楼上集会诸将宾客,于吉当时身穿盛服,手里拿着小匣,以漆画之,里面装著名为“仙人铧”的法器,在楼下经过。当时有三分之二的诸将及宾客,皆下楼迎拜,管理宾客的官员大骂也不能阻止,于是孙策即时下令将于吉收押。这些信奉于吉的人都差使妇女入见孙策母吴夫人,请求解救于吉。吴夫人对孙策说:“于先生也是帮助我军祈福,还医护将士,不可将他杀害。”孙策说:“这先生是妖妄之人,能幻惑众心,还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都不理会我孙策,纷纷下楼去礼拜他,不可不将他除去。”诸将再次联署上书,乞求放过于吉,孙策说:“过去南阳张津交州刺史,舍弃先圣先贤的典章与教训,废除汉朝法律,还曾戴上红色头巾,鼓琴烧香,读邪俗道书,说有助教化,最终为南夷所杀。迷信之事甚为无益,诸君还未醒悟而已。现在这位先生已在死人的名单上,各位不要再浪费纸笔了。”立即催促将于吉斩之,枭首于巿。信奉于吉的人尚且不认为于吉已死而说是“尸解”(舍弃肉体而成仙),继续向于吉祭祀求福。[1]

另据《三国志·孙策传》引《志林》所载,汉顺帝时(125-144年),于吉徒弟琅邪人宫崇进宫献神书与顺帝;此神书乃于吉于曲阳泉水上,白素朱界,号《太平青领道》,凡百余卷。由汉顺帝至汉献帝建安中,经历了五六十年的时间,那么孙策要处死于吉之时,于吉已年近百岁,年在耄悼[2],按礼记就算有罪也不加刑。又天子巡狩,问百岁长者,靠近相见,敬齿尊贤以表亲爱,是圣王的最高礼教。于吉罪不致死,而暴加酷刑,因此孙策处死于吉是为谬诛。[3]

搜神记》记载了孙策要于吉求雨一事,这事件为《三国演义》所采用。孙策的部队欲渡江偷袭许昌,于吉随军出征。当时大旱,气候炎热。孙策催促诸将士尽速开船,亲身前往监督,看见将士们多在于吉那处,孙策因此愤怒地说:“是我不如于吉,所以大家都先去找他么?”于是便派人捉拿于吉。于吉到后,孙策责问说:“天旱不雨,水流阻碍,没有下雨的时候,我军无法渡江,因此我一大清早出来做事,卿不分忧解劳,安坐船中,装神弄鬼,败坏我军队伍,现在该把你除掉。”令人把他绑在地上,于阳光下曝晒,要他求雨,若能感动上天降雨,就赦免,不能下雨就斩杀。忽然云气蒸发,于天上逐渐集合,中午时下起大雨,溪涧盈溢。将士喜悦,以为于吉必定被释放,共同前往庆祝道贺。孙策恼羞成怒,反而将于吉杀了。将士感到哀惜,一起把尸体收纳起来。到晚上,忽然有云层覆盖天空;将士们到天明前往观看,于吉尸体已不知去向。[4]

身份事迹考证 编辑

史学家裴松之引《志林》所载,汉顺帝时(125-144年),琅邪人宫崇进宫献神书《太平青领道》,凡百余卷。汉顺帝至建安中,经历五六十载,于吉当时已接近一百岁。

于吉事亦见述于《后汉书·襄楷传》,名字为干吉。于吉于(东海)曲阳泉水上得仙人授神书一百七十卷,名为《太平清领书》。东汉汉顺帝时,于吉的徒弟宫崇进宫献其师所传“神书”(道教典籍)《太平清领书》。其言以阴阳五行为本,多巫觋杂语,被视为妖妄不经,顺帝命“有司”藏之,后张角颇得此书真传。[5]

近代学者认为汉顺帝时活跃的于吉,或与汉献帝时活跃于吴、会的道士于吉非同一人,主要理据为古时根据礼仪,近百岁的长者,即使有罪也不加刑。而当时就算是天子出外狩猎见到近百岁的长者,都会敬齿尊贤,因此学者认为孙策所诛杀的道士于吉,非活跃于汉顺帝时献神书与顺帝的于吉,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时代的人,因史料记载有误才出现混淆。

《演义》中的于吉 编辑

于吉在《三国演义》第二十九回:小霸王怒斩于吉,碧眼儿坐领江东中登场,其形象为“见一道人,身披鹤氅,手携藜杖,立于当道,百姓俱焚香伏道而拜。”

孙策要求于吉乞雨的故事大致与《搜神记》接近,只是于吉伏诛后,不断显灵向孙策索命,情节比《搜神记》更为神怪,如“忽香炉中烟起不散,结成一座华盖,上面端坐着于吉。策愈怒,拔佩剑望于吉掷去,一人中剑而倒。众视之,乃前日动手杀于吉之小卒,被剑砍入脑袋,七窍流血而死。”、“火起处,又见于吉立于火光之中。”、“是夜孙策宿于寨内,又见于吉披发而来。”、“忽见于吉立于镜中。策拍镜大叫一声,金疮迸裂,昏绝于地上。”等,以怨魂的形态向孙策索命。

另于吉向孙策自我介绍时,自称“贫道乃琅琊宫道士。”,琅琊宫成了道观的名称。《志林》曰:“初顺帝时,琅邪宫崇诣阙上师于吉所得神书于曲阳泉水上,白素朱界,号太平青领道,凡百余卷。”,其中琅邪人宫崇是于吉弟子之名;诣阙,诣是“至、前往”的意思;“阙”本义指皇宫门前两边供瞭望的楼,后引申为皇帝居处,借指朝廷,面见圣上之意。因此小说将于吉说成贫道乃琅琊宫道士是对《志林》下原文理解之误。此情况就如将长史杨弘、大将张勋误写成人物“杨大将”的笔误。

弟子 编辑

宫崇,一作宫嵩,东汉时琅邪(今山东临沂)人。曾师事于吉,受授《太平经》。《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二十记载,顺帝时(125年-144在位)宫崇诣阙献书,有司奏书中多妖妄杂语,不收。曾服云母,面色如童子。后入纻屿山,得道仙去。[6]

评价 编辑

  • 孙策:“此子妖妄,能幻惑众心,远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尽委策下楼拜之,不可不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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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凤燎原》(陈某): 设定为“南华八怪”之一,华佗之医术师承于其。曾密谋统治江东,但因孙策出现而失败,曾为了与孙策明争暗斗及分别与黄祖曹操联手,后失败入大牢并于牢中自尽,同时孙策遭左慈之刺客刺杀而痛苦百日后亡故。
  • 卧龙:苍天陨落》: 设定为无恶不作的“黑衣道士”,利用丹药令天下大乱,为祸苍生。

注释与参考 编辑

  1. ^ 《三国志孙策传》引《江表传》曰:时有道士琅邪于吉,先寓居东方,往来吴会,立精舍,烧香读道书,制作符水以治病,吴会人多事之。策尝于郡城门楼上集会诸将賔客,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铧,趋度门下。诸将賔客三分之二下楼迎拜之,掌賔者禁呵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诸事之者,悉使妇女入见策母,请救之。母谓策曰:“于先生亦助军作福,医护将士,不可杀之。”策曰:“此子妖妄,能幻惑众心,远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尽委策下楼拜之,不可不除也。”诸将复连名通白,事陈乞之,策曰:“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舍前圣典训,废汉家法律,尝著绛帕头,鼓琴烧香,读邪俗道书,云以助化,卒为南夷所杀。此甚无益,诸君但未悟耳。今此子已在鬼箓,勿复费纸笔也。”即催斩之,枭首于巿。诸事之者,尚不谓之死而云尸解焉,复祭祀求福。
  2. ^ 《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耄与悼,虽有罪不加刑焉。”郑玄注:“爱幼而尊老。”
  3. ^ 《志林》曰:初顺帝时,琅邪宫崇诣阙上师于吉所得神书于曲阳泉水上,白素朱界,号太平青领道,凡百余卷。顺帝至建安中,五六十岁,于吉是时近已百年,年在耄悼,礼不加刑。又天子巡狩,问百年者,就而见之,敬齿以亲爱,圣王之至教也。吉罪不及死,而暴加酷刑,是乃谬诛,非所以为美也。喜推考桓王之薨,建安五年四月四日。是时曹、袁相攻,未有胜负。案夏侯元让与石威则书“袁绍破后也。书授孙贲以长沙,业张津以零、桂。”此为桓王于前亡,张津于后死,不得相让,譬言津之死意矣。臣松之案:太康八年,广州大中正王范上交广二州春秋。建安六年,张津犹为交州牧。江表传之虚如志林所云。
  4. ^ 《搜神记》曰:策欲渡江袭许,与吉俱行。时大旱,所在熇厉。策催诸将士使速引船,或身自早出督切,见将吏多在吉所,策因此激怒,言:“我为不如于吉邪,而先趋务之?”便使收吉。至,呵问之曰:“天旱不雨,道涂艰涩,不时得过,故自早出,而卿不同忧戚,安坐船中,作鬼物态,败吾部伍,今当相除。”令人缚置地上暴之,使请雨,若能感天日中雨者,当原赦,不尔行诛。俄而云气上蒸,肤寸而合,比至日中,大雨总至,溪涧盈溢。将士喜恱,以为吉必见原,并往庆慰。策遂杀之。将士哀惜,共藏其尸。天夜,忽更兴云覆之;明旦往视,不知所在。案江表传、搜神记于吉事不同,未详孰是。
  5. ^ 初,顺帝时,琅邪宫崇诣阙,上其师干吉于曲阳泉水上所得神书百七十卷,皆缥白素朱介青首朱目,号太平清领书。[一]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家,而多巫觋杂语。[二]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经,乃收臧之。后张角颇有其书焉。注[一]今润州有曲阳山,有神溪水;定州有曲阳山,有神溪水;海州有曲阳城,北有羽潭水;寿州有曲阳城,又有北溪水。而干吉﹑宫崇并琅邪人,盖东海曲阳是也。缥,青白也。素,缣也。以朱为介道。首,慓也。目,题目也。太平经曰:“吾书中,善者悉使青下而丹目,合乎吾之道,乃丹青之信也。青者,生仁而有心。赤者太阳,天之正色也。
  6. ^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页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