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载(713年—777年5月10日),字公辅凤翔府岐山县(今陕西省凤翔县)人,唐代宗时期的宰相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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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载生不详,母亲携元载改嫁景昇。继父景昇为唐太宗子曹王李明王妃元氏收田租得力,景昇向元妃请求后赐姓元,改称元昇。因元载冒姓元氏,《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未将他列入元氏表。

旧唐书》称他“性惠敏,博览子史,尤学道书”,天宝初,因熟读庄子老子列子文子之学,以道家学说考上进士,后任新平至德初年,江都采访使李希言上书,请求让元载担任自己的副官,擢祠部员外郎洪州刺史。入为度支郎中唐肃宗惊异于他对答敏捷;之后累迁户部侍郎,充度支、江淮转运等使。在肃宗朝,因与掌权宦官李辅国之妻元氏同族而受到重用,管理漕运

宝应元年(762年)代宗执政,宰相萧华罢官,元载由户部侍郎接任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即宰相)加集贤殿大学士,修国史。又加银青光禄大夫,封许昌县子。 因先后助代宗杀了李辅国以及后来的鱼朝恩两个掌权宦官而更加受到皇帝信任,“志气骄溢,每众中大言,自谓有文武才略,古今莫及,弄权舞智,政以贿成,僭侈无度。”[1]此后营专其私产,大兴土木,排除异己,最后因为贪贿被杀、抄家,有赃物胡椒八百石,钟乳五百。(唐代锺乳磨成粉之后,被认为是一种神奇的性药。) 代宗积怒难消,终于在大历十二年(777年)三月庚辰,下诏赐元载自尽,连同妻子王韫秀王忠嗣女,或误作王缙[2],唐代名媛、诗人),儿子扬州兵曹参军元伯和、祠部员外郎元仲武、校书郎元季能一并赐死[3]

野史载其有爱妾薛瑶英,在其死后改嫁。“及死,行路无嗟惜者”[4]。宋代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一书中感叹:“臭袜终须来塞口,枉收八百斛胡椒”。其著作有全集十卷,《全唐诗》收有一诗《别妻王韫秀》。

元载死前官爵为银青光禄大夫、中书侍郎、平章事、颍川郡公。银青光禄大夫行兵部侍郎李纾为元载作《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颍川郡公元府君墓志铭并序》,记载元载继父景昇祖上:景昇祖父景扬名,魏王文学;父景敬同,赠兵部尚书;景昇本人赠户部尚书。

唐德宗继位后,追念元载帮助自己成为皇太子,于784年追复元载官爵,许以改葬,但也因元载的宅邸过于奢侈而下令拆除。元载生前的下属许初杨皎纪慆出资改葬元载。元载初谥,后改为贬义稍弱的成纵唐文宗开成初年,严厚本以元载有翊戴德宗之功,主张改其谥号为并得到通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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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卷118》,出自刘昫旧唐书
 新唐书·卷145》,出自《新唐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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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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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四
  2. ^ 太平广记》卷二百三十七·奢侈二:载之妻王氏字韫秀,缙之女也。
  3. ^ 新唐书·列传第七十·元王黎杨严窦》
  4. ^ 李国文:《元载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