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公平交易委员会

主管中華民國市場競爭事務的二級獨立機關

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是中华民国政府竞争法制最高主管机关,职掌为查处《公平交易法》规范的限制竞争以及不公平竞争行为,同样亦是多层次传销事业的主管机关。公平会为行政院之二级独立机关,但只有公平会可依据《公平交易法》不须依照《诉愿法》程序向上级机关(即行政院)提起诉愿,对其行政处分或决定不服者必须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平交易委员会
Fair Trade Commission(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公平交易委员会会徽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相当中央二级行政机关独立机关
所属部门行政院
员额216人(职员197人、技工4人、驾驶5人、工友3人及聘用人员7人)
年度预算额新台币3.72亿元
(110年度)
授权法源行政院组织法
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
主要官员
主任委员李镁
副主任委员陈志民
主任秘书毛浩吉
任命者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
任期四年,任满得连任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5处、5室
任务编组1个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2年1月27日
前身机关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
联络信息

会址: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2之2号12楼
电话+886 2 2351-7588
网站www.ftc.gov.tw

成立宗旨 编辑

竞争法制的宗旨,在于维护市场自由与公平的竞争,与其相对的概念是“管制法”,原则上如果事业所属产业设有管制法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则事业的经营多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管制法所规范(涉及市场竞争的问题仍然适用公平交易法);即使事业所属产业没有管制法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事业的行为仍然不能违反公平交易法,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事业的行为仍然要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公平交易法因而有“经济基本法”之名。

公平交易委员会职责在于守护市场机制,并非操控市场,然而媒体及民意代表多误会公平会为物价管制机关(实为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

历史 编辑

  • 1991年2月4日,总统令公布《公平交易法》。
  • 1992年1月13日总统令公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条例》,1月27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式成立,2月4日《公平交易法》施行。
  • 2011年11月14日,总统令公布《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
  • 2012年2月6日,《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施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更名为“公平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共7名改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采交错任期制。为合议制机关,委员会议议案须委员过半数通过后决议。

历任主任委员 编辑

届次 姓名 政党 就任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1]
1 王志刚   中国国民党 1992年1月27日 1995年1月26日
2 1995年1月27日 1996年6月9日 连任
代理 赵扬清   无党籍 1996年6月10日 1998年1月26日 代理
3 1998年1月27日 2001年1月26日 连任
4 黄宗乐   民主进步党 2001年1月27日 2004年1月26日
5 2004年1月27日 2007年1月26日 连任
代理 余朝权   无党籍 2007年1月27日 2007年1月31日 副主任委员代理
6 汤金全   民主进步党 2007年2月1日 2009年7月31日 任内请辞
代理 吴秀明   无党籍 2009年8月1日 2010年1月31日 副主任委员代理
7 2010年2月1日 2013年1月31日 真除
8 2013年2月1日 2017年1月31日 连任
9 黄美瑛 2017年2月1日 2021年1月31日
10 李镁 2021年2月1日 现任

现任委员 编辑

李镁(主任委员)
当前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陈志民(副主任委员)
当前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郭淑贞
第一任期: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连任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洪财隆
第一任期: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连任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辛志中
当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颜雅伦
当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李师荣
当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2]

组织架构 编辑

公平交易委员会采委员合议制,设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委员五人,以独立机关建制。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得连任,采交错任期制;受有任期保障,不因政党轮替或内阁改组而解职。 委员需独立行使职权,维持中立,具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全体二分之一;且任期中不得参与政党活动。委员需有法律、经济、财税、会计或管理专长,为一专业合议制机关。

委员任内如果有《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之行为[3]时,得由行政院院长将其免职[4]

业务单位 编辑

  • 综合规划处[5]
  • 服务业竞争处[6]
  • 制造业竞争处[7]
  • 公平竞争处[8]
  • 法律事务处[9]
  • 资讯及经济分析室[10]

内部单位 编辑

  • 秘书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主计室[11]

任务编组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公平交易委員會工作成果報告 (PDF).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7). 
  2. ^ 委员介绍.公平交易委员会.2023-02-01
  3. ^ 一、因罹病致无法执行职务。二、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三、因案受羁押或经起诉。
  4. ^ 组织与职掌.公平交易委员会.2019-05-01
  5. ^ 综合规划处.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6. ^ 服务业竞争处.公平交易委员会.2022-01-10
  7. ^ 制造业竞争处.公平交易委员会.2022-01-10
  8. ^ 公平竞争处.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9. ^ 法律事务处.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10. ^ 资讯及经济分析室.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11. ^ 行政支援单位.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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