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控科
(重定向自刑事檢控專員 (香港))
刑事检控科(英语:Prosecutions Division)隶属于香港律政司,负责在审讯中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进行检控和处理上诉。此外,亦向其他的香港政府部门及执法机关提供《香港法例》指引。
刑事检控科 Prosecutions Divis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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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香港 |
驻地/总部 | 香港香港岛中西区金钟金钟道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5至7楼 |
部门 | 律政司 |
领导 | |
现任主管 | 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 |
刑事检控科属下的政府律师,按职级称为“高级检控官”(简称“高检”)或“检控官”。
组织
编辑- 刑事检控科,由刑事检控专员领导。
- 分科一(法律指引)–副刑事检控专员
- 第一组(原诉法庭法律指引)
- 第二组(区域法院法律指引)
- 第三组(裁判法院法律指引)
- 第四组(公众秩序及电脑网络罪行)
- 分科二(政策及政务)–副刑事检控专员/人事主管
- 刑事检控专员办公室
- 部门检控
- 犯罪得益
- 政务
- 分科三(讼辩及上诉)–副刑事检控专员
- 第一组(裁判法院上诉)
- 第二组(上级法院上诉)
- 第三组(人权)
- 分科四(商业罪案)–副刑事检控专员
- 特别职务(处理及审视反修例示威案件)–副刑事检控专员
- 公众秩序活动及电脑网络罪行
- 分科一(法律指引)–副刑事检控专员
历史
编辑2010年,刑事检控科推出了一系统措施,锐意革新,措施包括重新组织及重新整理其架构,以提升效率;增加设立讼辩分科;设立《特快法律指引制度》,以便迅速处理比较简单而直接的案件;安排检控人员和相关的执法机关人员举行案件复检会议,研究可以从选定的案件可以汲取的经验及学习日后如何改善;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为到新近取得资格的律师合作举办培育训练计划;及设立职员培训组及开办持续法律进修课程[1]。
2013年4月10日,律政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提交文件,指出刑事检控科将会于该财政年度开设12个职位,当中包括4名高级政府律师,其中一名高级政府律师和一名政府律师将会专门负责处理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的案件[2]。
首长
编辑刑事检控专员(英语: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政权移交前为Crown Prosecutor)为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主管,于1979年创立,负责协助律政司司长执行刑事检控。
历任专员
编辑- 贝仪 David Boy QC(1979-1982)
- 卢嘉士 Max Lucas QC(1982-1984)
- 杜辉 Joseph Duffy QC(1984-1986)
- 范达理 James Findlay QC(1986-1989)
- 邓建德 Anthony Duckett QC(署理,1989-1990)
- 胡俊康 John Wood(1990-1994)
- 阮云道 Peter Nguyen QC(1994-1997)
- 江乐士 Ian Grenville Cross SC(1997-2009)[3]
- 麦伟德 Ian McWalters SC(2009-2011)
- 薛伟成 Kevin Zervos SC(2011-2013)
- 杨家雄 Keith Yeung Kar-hung SC(2013年9月9日-2017年9月8日)
- 梁卓然 David Leung Cheuk-yin SC(2017年12月29日-2020年12月31日)
- 谭耀豪 SC(署理,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 杨美琪 Maggie Yang Mei-kei(署理,2021年4月1日-2021年8月12日)
- 杨美琪 Maggie Yang Mei-kei(2021年8月13日-)
以刑事检控科为题材的作品
编辑相关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去年刑事检控科充满改革新意 《头条新闻》 2011年9月15日
- ^ 刑事检控科年内开12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4月11日
- ^ Directors Great and Small. [2019-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