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 (任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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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1世纪—101年)是东汉光武帝刘秀之孙,东平宪王刘苍次子。
父亲刘苍与伯父汉明帝关系亲密,受到优待。永平十一年(68年),伯父汉明帝“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1],刘尚当在其列。
建初八年(83年),父亲刘苍逝世。兄长刘忠嗣东平王位。元和元年(84年)[2],汉章帝封刘尚为任城王。自东平国分任城国,治所在任城(今济宁市),辖任城(今任城区)、亢父(今济宁南)、樊(今济宁北)三县。
家系
编辑子孙后代
编辑刘安
编辑刘安(?-120年),中国东汉宗室,任城贞王。东平宪王刘苍之孙,任城孝王刘尚之子。
汉和帝永元十三年(101年)二月,刘尚薨,刘安嗣为任城王(治所在任城县,今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西北鲁桥)。永元十四年(102年),封刘安母弟刘福为桃乡侯。汉安帝永初四年(110年),封刘福弟刘亢为当涂乡侯。刘安性情贪吝,多次微服出入,游观国中,取官属车马刀剑,下至卫士米肉,都不给钱。元初六年(119年),国相行弘奏请废废黜他。汉安帝不忍,以一年租的五分之一赎罪。刘安在位十九年,永宁元年(120年)正月甲辰,刘安薨,子刘崇嗣位。
刘崇
编辑刘崇(?-151年),中国东汉宗室,任城节王。任城孝王刘尚之孙,任城贞王刘安之子。
汉安帝永宁元年(120年)正月甲辰,刘安薨,刘崇嗣为任城王(治所在任城县,今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西北鲁桥)。汉顺帝时,西羌反,刘崇奉上钱帛充当边费。顺帝崩,再上钱三百万助山陵用度,朝廷嘉奖他而没有接受。刘崇在位三十一年,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闰十一月庚午,刘崇薨,无子,国绝。
注释
编辑前任: 无 |
东汉任城王 84年-101年在位 |
继任: 贞王刘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