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3世纪?—?),字道真,山阳郡高平县(今山东省邹城市郭里镇)人,西晋时期官员。
曾因罪被判刑处罚,罚服苦役,后西晋扶风王司马骏用五百匹布把他赎出来。又委任他为从事中郎,负责处理文书事宜。此事在当时成为一时佳话,而人民都赞美司马骏的美德[1]。因能诗善文,晋帝请他给太子讲解;著有《汉书驳议》二卷[2]。历任中书郎,河内太守,御史中丞,太子中庶子,吏部郎,安北将军[3]。
1974年3月,刘宝墓志在山东省邹城市郭里镇独山村出土。墓志所记官职、爵位:侍中、使持节、安北大将军、领护乌丸校尉、都督幽并二州诸军事、关内侯[4]。墓志为国家一级文物,现藏于邹城博物馆[5]。
轶闻
编辑刘宝年轻时,常到草泽捕鱼,他擅长高声歌唱,听到的人都流连忘返。有位老妇人,知道他非普通人,也喜欢他高声歌唱,于是杀只猪送给他吃。刘宝吃完了猪,却无道谢,老妇人知道他还没吃饱,又送一只猪给他。刘宝只吃一半,将剩下的一半退回给老妇人。后来他担任吏部郎,老妇人的儿子是个职位低下的令史,刘宝就越级提拔他。令史不知道原因,问了母亲,母亲把以前的事告诉了他。于是令史带着牛肉酒食去向刘宝道谢,刘宝却说:“走吧!走吧!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母亲了。”[6]
刘宝儿子刚娶媳妇,刚进刘家不久,媳妇派遣婢女向刘宝请安。刘宝千方百计勾引婢女,婢女坚持不屈服。刘宝于是伏地叩头,婢女感到惧怕,只好服从他。隔天,刘宝跟人谈到此事说:“用手推东西(指以手推地叩头)就是最神妙的招数,一下子就可以让婢女服从他的奸淫。”[7]
参考资料
编辑- ^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22》: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疋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
- ^ 《隋书·经籍志二》。
- ^ 颜师古《汉书叙例》注:刘宝字道真,高平人,中书郎,河内太守,御史中丞,太子中庶子,吏部郎,安北将军。
- ^ 西晋刘宝墓志. 中国硬笔书法在线网站.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2) (简体中文).
- ^ 西晋刘宝墓志. 邹城博物馆.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简体中文).
- ^ 《世说新语·任诞第二十三·17》:刘道真少时,常渔草泽,善歌啸,闻者莫不留连。有一老姬,识其非常人,甚乐其歌啸,乃杀豚进之。道真食豚尽了,不谢,姬见不饱,又进一豚,食半,余半乃还之。后为吏部郎,姬儿为小令史,道真超用之。不知所由,问母,母告之。于是赍牛酒,诣道真,道真曰:‘去,去!无可复用相报。’
- ^ 《艺文类聚·卷三十五·人部十九》:《语林》曰:刘道真子妇始入门,遣婢虔,刘聊之甚苦,婢固不从,刘乃下地叩头,婢惧而从之,明日语人曰:手推故是神物,一下而婢服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