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过程 (2021年9月至11月)
2019年 | 尚未开始 | 3月至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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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月 | 2月至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2021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11月 | 12月 | ||
2022年1月或以后 |
9月
编辑2021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开始对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组织及人士进行清算,如民间组织支联会及学生组织贤学思政。
司法案件
编辑1名57岁广告设计员于5月至6月期间无合理因由不断打电话给3名司法书记,对司法人员造成烦扰;被控不断打电话罪,案件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获准以现金2000元保释,不得离港、须居于报称地址、于更改住址24小时内通知警方、每日向警署报到及不得以任何形式,即言语、行为、电话、传真滋扰司法机构人员。案件押后至12月3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其手提电话、电脑、记忆卡等。[1]
司法案件
编辑1名地盘工人和1名男学生于2019年10月13日旺角发生黑衣人起飞脚踢警事件中,被指在雅兰中心外袭击警员,企图抢去警员的雷鸣登霰弹枪,和抗拒警员拘捕;被控非法集结,袭警,企图抢劫和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等罪。
地盘工人承认非法集结及袭警,但否认企图抢劫罪。男学生则否认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罪。2人于区域法院受审后,于上月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谢沈智慧听罢辩方求情后,表示需时考虑判罚,遂将案件再押后至10月8日判刑,期间2被告续须还押。[2]
警方国安处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贤学思政的三名成员,包括召集人王逸战、秘书长陈枳森及发言人朱慧盈。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交代案情,称3人曾经呼吁市民不要使用“安心出行”,并在进入处所时提供虚假资料;并指他们曾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民族信念,并非单一口号;亦建议市民习武,革命来临时要勇武抗争,对准港共、中共政权。李桂华又提到,“贤学思政”在旺角设立会址“不二”作为“聚脚点”,进行小买卖及展览,又向有相同理念的在囚人士提供物资,认为这些物资可助招揽狱中追随者。警方强调拘捕行动会继续,并会继续调查资金来源,以及组织金主谁属。
贤学思政成员提堂
编辑3名被捕的贤学思政成员王逸战、陈枳森及朱慧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苏文隆审理,这是他首次处理《国安法》案件。甫开庭,控方代表高级检控官李庭伟,即要求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以待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获苏文隆批准。苏文隆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随即指不相信各被告在保释期间,不会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拒绝3人保释,意味着3人将会在狱中度过中秋,未能与家人团聚。
控罪书指,王逸战、陈枳森及朱慧盈于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黄沅琳及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其中黄沅琳为“贤学思政”前发言人,与王逸战于今年6.12两周年前夕曾被捕,被指涉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后获准保释。
警方国安处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第22及23条“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旺角拘捕“贤学思政”前发言人黄沅琳。同日由警车送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担任审理;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级检控官李庭伟,申请毋须答辩,由于需时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他反对被告保释候讯。最终罗德泉拒绝批准保释,须即时还柙。
控罪书所述,黄的被捕时间为周三(22日)凌晨。据了解,黄在王逸战等3人提堂后,主动往警署投案。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王逸战、陈枳森、朱慧盈及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
(1)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
(2)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司法案件
编辑于2019年12月28日的上水警民冲突中,案发时16岁的男学生因被指有份围殴一名途人及企图抢枪,被控袭警,两项抗拒警员,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被告早前承认两项抗拒警员,但否认暴动、袭警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经审判后,袭警罪不成立,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罪成。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指,被告随意伤害无辜途人,“明显是罔顾法纪”,也是前线主动角色,而且曾尝试扣图涉案霰弹枪的板机,若非枪支未上膛及有上锁,“后果不堪设想”,在考虑被告等候审讯时非常努力学习及其他因素后,最终四项控罪,共判囚4年9个月。[5]
司法案件
编辑10月
编辑2021年10月,反修例运动期间部署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以及立法会外部的水马被拆除,特首办外的添华道亦恢复通车。[6][7]。虽然香港政府表示社会已经全面回复安全常态,但背后的政治打压、拘捕仍然持续,同时海外示威活动仍未停止。
邵岚于雅典卫城挂“光时”旗 遭当地警方拘捕
编辑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前外务副会长,前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邵岚和藏族学生谢拉左桑(Tsela Zoksang)在希腊雅典卫城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圣火采集仪式彩排现场的卫城上展示被北京视为“藏独”标志的雪山狮子旗以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横幅,并高叫“Free Tibet(解放西藏)”、“Boycott Beijing 2022(抵制北京2022)”以及“No freedom, No Games(没有自由,就没有奥运)”等口号。10分钟后被赶至的希腊警员拘捕。横幅被保安员没收。[8]
国际特赦组织宣布关闭香港办公室
编辑人权组织“国际特赦组织”以《港区国安法》阻碍工作,及担心受到刑事制裁为由,决定关闭在香港的两个办公室,包括成立接近40年的香港分会。[9]
11月
编辑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人事调动
编辑根据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及建议,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海关副关长何佩珊接替届龄退休的邓以海出任海关关长,是海关1909年以来首位女性关长。[10]
锺瀚林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判刑
编辑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锺翰林被控在2020年7月至10月干犯一项分裂国家罪,亦被控在2018年1月至去年10月干犯一项洗黑钱罪,涉及约13万5千元。他早前承认控罪,在区域法院被法官陈广池判监43个月。
锺翰林的分裂国家罪被判监40个月,洗黑钱罪被判监18个月,考虑到整体量刑原则,大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合共判监43个月。
陈广池表示,被告无实际计划分裂国家,但他的目的却明显不过,指出分裂国家的罪行不一定要实际使用武力,而被告在涉案3个半月内干犯这项罪行,若非被捕,他大有可能继续犯罪,判刑要作出惩罚及要有阻吓作用。被告在另一宗案件的保释期间干犯本案,他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以身试法,声称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前已停止香港学生动源的活动是自欺欺人,以为将组织改为外国分支,就不会违法,在社交媒体招募义工及筹款,是积极组织、策划及实施分裂国家。
至于洗黑钱罪的刑期,陈广池指,是考虑到涉案时间为两年半,涉及约13万5千元,无证据显示有严重组织,亦无证据反映被告独吞款项,辩方亦指是用作活动经费。[11]
参考资料
编辑- ^ 涉滋擾司法人員 廣告文員被控不斷打電話罪准保釋候訊. [2022-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8).
- ^ 黑衣人起飛腳踢警事件 地盤工男學生罪成10.8判刑. [2021-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9).
- ^ 【串謀煽顛】賢學思政3成員不准保釋 還押至11月初再訊.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 ^ 【賢學思政案】黃沅琳申保釋被拒 旁聽人士大堂飲泣、見警淋雨即叫好.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 ^ 【12.28 上水】16 歲少年被指搶霰彈槍 暴動等四罪共囚 4 年 9 個月.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 ^ 總外水馬移除 李家超:香港回復安全穩定常態. [202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3).
- ^ 立法會外圍「水馬陣」晚上移走 警在場巡邏防有人滋事. [202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3).
- ^ 北京冬奧:兩名社運人士在聖火點燃儀式前於雅典抗議被捕.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 ^ 存档副本. [2021-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1).
- ^ ([//web.archive.org/web/20211021040518/http://www.hkcd.com/hkcdweb/content/2021/10/21/content_1300866.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海关“一姐”何珮珊就任 林郑:深信她定能带领海关迎接挑战]]
- ^ 法官指若非被捕鍾翰林或續犯案 判刑需具懲罰及阻嚇力.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