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防洪计划

台北防洪计划,全称台北地区防洪整体计划,为1960年代起,中华民国政府在台北都会区进行的防洪治水计划,包括淡水河水系大汉溪新店溪以及基隆河流域的筑堤、疏浚、兴建抽水设施、规划分洪改道等一系列水利建设,用以改善台北盆地地势低洼排水不易、下游感潮河段易受潮汐影响,以及河道内桥梁墩柱林立、壅高水位等种种弊病。计划于1999年12月完成,总耗资约新台币1,114亿元[1]

淡水河流域图

缘起 编辑

 
台北地区防洪实施计划

1959年7月毕莉台风在台北地区造成严重灾害,但因同年八七水灾亦在台湾各地造成严重灾害,中央政府优先办理八七水灾之重建工作,暂缓办理台北防洪计划。1961年波密拉台风再次于大汉溪、新店溪流域造成严重水患,行政院随后成立“台北地区河川防洪计划审核小组”督导台湾省政府办理淡水河治导计划[2]:4-5

治标计划 编辑

1963年1月成立“台北地区防洪治标计划实施小组”,对灾情较严重地区先行办理堤防工程。兴建永和双园水源景美等堤防,以改善新店溪下游的防洪能力,并于当年度执行完成[1][2]:5

治本计划 编辑

台湾省政府水利局提出浚渫、高堤、改道、疏洪、全改道等五个方案,各方案均包括有关渡拓宽、堤防工程、桥梁改善及排水工程等,邀请联合国专家与审核小组人员反复研讨,最后选定丙案。但行政院以开辟“塭子川疏洪道”牵涉甚多、经济效益等问题并未完全采纳,审核小组因而选择治本计划中10项急要工作,提出第一期实施方案,并于1965年完工,主要工程项目为基隆河改变汇入淡水河的入口及堵塞番子沟入口,并兴建淡水河右岸渡头及大龙峒堤防[1][2]:5

 
三重芦洲周边淡水河堤防地图

1967年台北市升格改制为院辖市,淡水河成为跨省市河川。1969年5月在经济部水资源统一规划委员会成立专案小组,于1970年6月完成“台北地区防洪计划检讨报告”,将原来大汉溪改道“塭子川疏洪道”方案推翻,改为开辟“二重疏洪道”。1979年1月核定初期实施计划,1981年办理用地征收,1982年起,先做二重疏洪道并先以10年重现期为标准做三重芦洲等淡水河左岸堤防及抽水站,1984年底,所有防洪排水工程完成,1985年6月疏洪道桥完成,总经费近99亿元。

第二期计划将三重、芦洲及二重疏洪道堤防加高,大稻埕、大龙峒、渡头堤防改建,使其能达到二百年重现期保护标准,另外包括抽水站扩增、五股工业区排水等,总经费近45亿元,1987年完成。

第三期计划于1990年开始,1999年12月完成,新建堤防30.8公里、改建2.2公里、水门15座、排水干线23.5公里、抽水站14座、桥梁改建1座、新建2座,配合后续基隆河整体治理、员山仔分洪道,完成淡水河流域的防洪体系,可抵御二百年重现期大洪水[1]

未来展望 编辑

台北市现阶段的水环境政策以海绵城市的概念为核心,例如将道路及广场改成透水性的铺面,并增设雨水回收利用的“雨水扑满”等设施,以期能更有效利用雨水,达到治水不淹水[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1999年12月-臺灣規模最大的防洪計畫完成. 水利署电子报. 2018-09-09 [2018-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09) (中文(台湾)). 
  2. ^ 2.0 2.1 2.2 杨学涑. 台北地區防洪計畫紀要 (PDF). 水利技师公会联合资讯网. [2019-10-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9-26). 
  3. ^ 彭振声; 林士斌; 余世凯. 永續臺北 海綿城市 (PDF). 土木水利. 2016-10, 43 (5) [2021-08-20]. doi:10.6653/MoCICHE/2016.04305.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