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拼音系统争议

1990年代末期以來的台灣羅馬拼音方案選擇爭議

台湾的拼音系统争议起源于1990年代末期。1945年台湾结束日治时期之后,早年无论政府或民间皆使用威妥玛拼音(官方标准为大陆时期颁布的国语罗马字,以及其后继承的注音符号第二式),1996年经济建设委员会在国际化的要求下,以内部行政协调方式,决定以注音二式作为统一全国街路译名的版本,交通部并行文各交通单位开始执行。然而当时陈水扁任市长的台北市政府认为注音二式不适合国际化的需求,遂于1998年推出与汉语拼音相似度极高的通用拼音(与2002年推行全国的通用拼音不同,当时的版本仍采用zh、x、q,并以i表示空韵),而宜兰县基隆市的路标则以台语音译,遂演变成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

拼音问题的争执点 编辑

拼音问题主要的争执点在于:

  • 采用何种方式译写国语发音没有共识。支持汉语拼音者认为其已经是ISO、联合国美国国会图书馆都采用的国际标准,有助于跟国际接轨;反对采用汉语拼音者则担心造成国际上认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属一国的问题(毕竟台湾跟新加坡状况不同)。
    • 此一争执点并进一步将“汉语拼音 vs. 通用拼音”演变成台、中华意识型态之争。
  • 通用拼音和汉语拼音有极大部分相同,但汉语拼音的一些拼写与台湾通行的国语发音有所落差,支持通用拼音的人认为采用台湾特色的拼音系统才能凸显台湾的主体性。
  • 因地方意识抬头,有些观点认为地名跟路标音译应尊重“在地音”原则,采用台语或客家语发音比较务实。
    • 例如基隆市即部分采国语、部分采台语发音。1997年台北市的路标大部分为国语发音,少部分路名、区名、里名为台语,甚至还有原住民语的例子,如凯达格兰大道
  • 拼音的目的在于提供外国观光人士帮助,还是呈现本地语音特色,则各有不同看法。
  • 最大的问题则在于无论采用何种拼音,总是有不同单位译写结果不一致和工人拼错的状况。

中央政府的解决方案 编辑

通用拼音时期 编辑

2000年民进党上台执政,通用拼音方案经过修订并增加台语客家语、原住民语适用的版本之后,于2002年编订《中文译音使用原则》,全面采用通用拼音做为中文音译标准(仍是根据国语发音音译),因为部分地方政府反弹,而且此原则只是“行政指导”位阶,不禁止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其它方案,所以并未达到统一拼音方式的目的。

例如当时的台北市市长马英九,考量到更换拼音系统的成本[a]和国际化的需求后,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标示台北市的街道名称,并将之推向整个台北捷运(含台北县路段)的车站英文标示。至于在台北县境内的车站及地名,若两者拼法相异时,则以汉语拼音为主,同时以括弧标示通用拼音。此作法也用于台北县市交界处、高速公路路标,部分人士[谁?]认为此举不尊重台北县政府,并且违反政府的语言政策。2005年底国民党赢得台北县长选举之后,台北县也改用汉语拼音,因此北捷和县市交界处的通用拼音指标全被涂销。

由于民进党政府大力推动通用拼音,使原本用台语译写的宜兰县及基隆市的路牌,陆续依照《中文译音使用原则》的规定,改以国语方式译写。

汉语拼音时期 编辑

2008年9月16日,行政院通过教育部提案,修订《中文译音使用原则》,2009年1月1日起官方译音标准从通用拼音全面改采汉语拼音。[1][2]

为避免中文译音改采汉语拼音政策耗费钜额经费,影响社会观感,造成政府决心国际化之良善立意遭到曲解,依影响评估及衡酌轻重缓急等因素,将配套措施分三阶段逐步实施,并尊重县市权责及立场,未强制全面更改。[3]目前仅彰化、台南、高雄三县市是以通用拼音为主,其余县市及中央单位(高公局、铁路局等)均以汉语拼音为主,例外状况是各地地政单位可能准备了不同的拼音(台南地政提供汉语拼音、屏东地政提供通用拼音),以及台铁凤山车站英文站名自2020年年底换上通用拼音招牌。

台湾的外交部未限制人民使用何种拼音方案,可依个人喜好自由选择,除华语的威妥玛拼音、汉语拼音、通用拼音等外,亦可使用台语拼音客语拼音、原住民语等国家语言之拼音作拼写。[4]

注音符号的延续 编辑

在台湾,学生用注音符号学习生字与读音。部分人士希望以通用拼音取代,但是基于对拼音使用的争议、重新创制教材问题以及教师训练问题等,加上注音符号用于国民教育已有长久历史,因此注音符号仍继续保留和使用,并普遍使用于以儿童为对象的场合与公共场所。

注释 编辑

  1. ^ 当时台北市的双语路标大部分是陈水扁市长任内更换的旧版通用拼音版本,大部分与汉语拼音相同。台北捷运当时包括拼错的在内,主要是威妥玛拼音。

参考文献 编辑

  1. ^ Hanyu Pinyin to be standard system in 2009 (新闻稿). Taipei Times. 2008年9月18日 [2009年7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12日). 
  2. ^ 中文譯音採漢語 不補助通用 (新闻稿). 联合报. 2008年9月17日 [2009年7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9月15日). 
  3. ^ 推动中文译音政策相关说明 http://www.edu.tw/mandr/itemize.aspx?itemize_sn=668&pages=0&site_content_sn=3363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4-10 [2022-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0). 首次申请护照外文姓名拟以国家语言(即闽南、客家及原住民等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读音逐字音译为英文字母;或曾领护照,拟以外文姓名与中文姓名之国家语言读音不符为由申请变更外文姓名者(以一次为限),有关国家语言读音请参考教育部网站 https://www.edu.tw “电子辞典”项下之台湾闽南语、客家语、原住民族语等辞典,以输入中文字方式查询拼音资料。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