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中文罗马拼音

台灣華語羅馬拼音概況

台湾的中文罗马拼音,起源于19世纪厦门由西方传教士推动之教会罗马字(1850年-),日治时代受官方限制而停用,至中华民国时代(1945年-)再次配合当时官方推行的官方语言,而有了独立于方言外的一套拼音,但并未强制统一使用任何一种版本,所以依地区不同,可以看见多套罗马拼音同时出现。[1]

现今台湾政府使用的中文罗马拼音系统,为国际上较流通的汉语拼音(2009年-)。在2009年以前,政府曾采用国语罗马字(1928年-1985年)、国语注音符号第二式(国音二式,1986年-2002年)、通用拼音(2002年-2008年),与上述几个官方系统并行的,是大体上已使用数十年的威妥玛拼音(韦式拼音)。

目前中华民国教育部规范地名、街道名均以汉语拼音翻译为主,仅各县市名称以国际惯用为由保留威妥玛拼音,淡水鹿港则因历史发展较早,其名依国际通用、约定俗成方式译写。由于政府曾通行通用拼音,因此在部分地方仍可见通用拼音。至于台湾人名的部分,外交部并无强制性规定人民须使用何种拼音方案拼写,亦可使用台语、客语、原住民语等国家语言之拼音方案作拼写。

台湾的中文罗马拼音一直有许多非纯正学术上的争论,也从未能回应在台外籍人士的需求,亦无法与台湾民众建立连结,取而代之的是政治因素的影响。也因此,现代台湾的中文罗马拼音一直处在不合理的矛盾状态下,造成许多外国观光客、外籍居民和在地台湾人沟通上的困难。

教育 编辑

在台湾,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均以注音符号来标注与指导中文字(国语)的发音,没有常态的中文罗马拼音教学,这导致多数台湾人不知道如何为他们的姓名或住址拼注罗马拼音。

一直以来,关于教育学龄较小的儿童拼写罗马拼音的议题(如仿效中国大陆的学生学习汉语拼音),都只是零散地被讨论。和其余所有有关罗马拼音的方案一样,这是一项极具争议性的议题。2000年代前期,因为一场采用何种拼音形式的争执(通用拼音或汉语拼音),一项拼音的计划被延期了。这项改革非常地复杂,它需要庞大的努力来编写新的指导教材,并且重新训练教师。

在台湾,台湾话客语原住民语言的教科书,除了增埔符号后的注音符号外,现在亦编入罗马拼音(像是经修改过后的白话字台罗拼音)。然而,因为台湾有相当数目的学童无法顺利读出拉丁字母,所以只标注罗马拼音而没有注音符号的教科书,在小学阶段非常罕见。

由国家出版且面向海外台湾学童的教科书中,通常以完全双语的方式写成,但在文章主体的部分只标注了注音符号,另附有注音符号与其它各种罗马拼音的对照表。而用于高阶学生(像是青少年与成人)的教科书,则罕为生字词标注注音符号。通常在注脚部分,除了有注音外,还有罗马拼音的解释。

目标族群为外国学生(多为成人学习者和工作者)的词组书以及生字书,通常只附有汉语拼音来标注中文字的发音,就像多数在北美洲出版的中文教材一样。

地名 编辑

中华民国政府曾于2002年采用通用拼音(2000版)为中文译音标准,内政部随后于2003年发布《地名译写原则》,强制变更宜兰县(Ilan改Yilan)、嘉义县(Chia-I改Chiayi)及全国各乡镇市区级地名音译写法,并且以国家位阶更新各级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指标,但因为此原则只是“行政指导”位阶,不能禁止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其它方案。台北市在1998年采用通用拼音(初版)更新路牌,2000年以国际接轨为由,采用了汉语拼音,并替换了其不符合汉语拼音规则的路牌,但保留旧版通用拼音“音节开头字母大写”的用法(通用拼音现已删除此用法)。2008年9月16日,行政院通过教育部提案,2009年1月1日起在译音上从通用拼音全面改采汉语拼音[2][3]。目前国民党执政县市均已陆续改采汉语拼音更新路牌,然路牌标示方式未一致,例如台北市路牌依然保持音节开头字母大写之标示方式。台铁国道省道分别于2009年12月、2011年6月、2011年12月完成地名拼音更新作业,采用汉语拼音。而包括高雄市在内的民进党执政县市,则继续采用通用拼音。

台湾高铁在2007年正式营运时,依当时政府规定采用通用拼音,至2012年3月改采汉语拼音,更新公司英文网页内容及板桥站的站名标示。

在台湾,因为人力训练的不足,罗马拼音的错误成为非常频繁发生的现象,且缺少了政治意愿的参与来履行修改。常见的许多错误,起源于台湾独有的台湾国语腔调:像是将“ㄤ(-ang)”与“ㄢ(-an)”混用。举例来说,在标示及名牌中,“ㄍㄨㄢ(关guan)”与“ㄍㄨㄤ(光guang)”时常相互受到混淆。简单的排印错误(像是把e写成t)也是无所不在。台北市的路牌捷运标示正确性相对高,然公车站牌常可看到上述之的错误,甚至有中英文地名完全错置亦未被施工及验收人员察觉之情况发生。而高雄市方面,为迎接2009年世界运动会的到来,曾进行路标错误检举活动[4],故错误标示也已大幅减少。多数错误发生在偏远且缺乏资源的地区,因其外国观光客的数量较少,修改罗马拼音标示并非排为首位的计划[5]

从2009年起,因应中央政府的措施,除县市名称使用以威妥玛拼音为主之约定俗成拼法外,乡镇市区与各级公路皆改用汉语拼音。台北县于2010年升格为直辖市并更名为新北市之时,原本计划采用汉语拼音音译为“Xinbei”,然因强烈民意反对而改用意译译名,例如英文译名为“New Taipei”。另内政部于2011年6月16日核定淡水鹿港乡级行政区依国际通用、约定俗成方式,分别译写为台语白话字的“Tamsui”及威妥玛拼音的“Lukang”,恢复两地在《地名译写原则》颁布后被强制变更之具有历史意义的译名,成为仅有的例外(后来新增垦丁、“Kenting”)。

2017年6月14日,交通部针对路牌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5条增加叙述:“其译写应依标准地名译写准则及汉语拼音规定办理。”至此“路牌使用汉语拼音”开始具有法规赋予的强制力。[6]

人名 编辑

台湾的外交部未限制人民使用何种拼音方案,可依个人喜好自由选择甚至混搭,除华语的威妥玛拼音、汉语拼音、通用拼音等外,亦可使用台语拼音客语拼音、原住民语等拼音方案作拼写。

护照的外文姓名字段,原规定要依国语读音音译成的英文字母填写,直到2019年,为配合“国家语言发展法”多元文化精神,只要是“国家语言”(即台湾华语台语客语及原住民等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都可以音译作为护照上的外文姓名[7],以保障国人使用母语的权利。

大多数的台湾民众使用“非正规的威妥玛拼音”来拼写其姓名。这个简化版的威妥玛拼音并不使用发音区别符号(声调号、送气音符号与母音变化),“ü”的音亦直接写作“u”,例如Hsü直接写作Hsu。通常字与字间会用连字符号相接,例如Lu Hsiu-lien(吕秀莲),名第二字首大写Lu Hsiu-Lien的用法亦很常见。姓名前后顺序无特别规范,可依个人使用习惯选择姓前名后或名前姓后的格式,然政治人物与体育选手通常用姓前名后之形式。

不少台湾人的罗马姓名使用非正规或特殊的拼音系统来翻译,亦或是交杂使用多种拼音系统。例如“马英九(Ma Ying-jeou)”的名字属威妥玛拼音与国语罗马字混用。而姓氏“”在多数的罗马拼音系统中皆拼作Li,但在台湾普遍拼作Lee,如“李登辉(Lee Teng-hui)”。

企业名称 编辑

公家与私人企业的英文名称并没有受到任何标准的限制,这个领域上的拼音差异更为广大,也更不可预知。有些企业选择“音译”他们的名称,有些则选择了“意译”。中华电信(Chunghwa Telecom)、中华商业银行(The Chinese Bank)、中华航空(China Airlines)的中文名称都是“中华”,译名却以不同辞汇出现。

许多企业主亦以易读性为主采非正规拼法,如华隆集团(The Hualon Group)及裕隆汽车(Yulon Motor)的拼音名字就选择了易读性,而舍弃了几个字母(按照主流罗马拼音系统,第二个音节本来应该是“long”或“lung”)。

在台许多企业集团的领导人是闽南裔台湾人,所以也不难找到使用罗马拼音来翻译台语的例子。就像新光集团的英语名称“Shin Kong”系以台语发音拼写而成,而非华语。

如同街道路牌一样,店家与商业产品标签的罗马拼音目前仍尚未系统化。

其它 编辑

中华邮政目前依教育部“中文译音使用原则”规定,提供地址的汉语拼音译写的官方协助。在2000年之前,地址通常以威妥玛拼音邮政式拼音国音二式写成。但通常,只要有正确的五码邮递区号,邮件工作者便能在不受拼音系统的干扰下递送邮件。

台湾多数的大学名称使用威妥玛拼音,例如:成功大学(Cheng Kung)、中兴大学(Chung Hsing)、逢甲大学(Feng Chia)、辅仁大学(Fu Jen)、阳明交通大学(Yang Ming Chiao Tung)、中正大学(Chung Cheng)、暨南国际大学(Chi Nan),而政治大学(Chengchi)的“治”在威妥玛拼音应为chih,而非chi。少数几个在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前便已存在的大学则使用邮政式拼音,像是清华大学(Tsing Hua)、东吴大学(Soochow,苏州)。有些大学的名称使用其他汉语语言,像是采用台语拼音的淡江大学(Tamkang)、粤语(广州话)拼音的国立中山大学(Sun Yat-sen,孙逸仙)、德明财经科技大学(Takming)。

因国民中小学与高中隶属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内,他们遵从各地县市政府所选用的拼音方式,曾选择通用拼音,现逐步换至汉语拼音。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中華民國教育部 - 拼音查詢 - 中文譯音轉換系統, 中华民国教育部, 2018年9月25日 [2018年12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2月24日) 
  2. ^ Hanyu Pinyin to be standard system in 2009 (新闻稿). Taipei Times. 2008年9月18日 [2008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12日). 
  3. ^ 中文譯音採漢語 不補助通用 (新闻稿). 联合报. 2008年9月17日 [2008年9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9月15日). 
  4. ^ “高雄市政府双语标示英译除错活动—‘Say it right:诚征除错达人’”除错结果公告[永久失效链接],高雄市研考会。
  5. ^ 推動中文譯音政策相關說明, 国语推行委员会, [2011-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23) 
  6.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5 條. 全国法规数据库. 交通部. 2017年6月14日 [2017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4日).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4-10 [2022-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0). 首次申请护照外文姓名拟以国家语言(即闽南、客家及原住民等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读音逐字音译为英文字母;或曾领护照,拟以外文姓名与中文姓名之国家语言读音不符为由申请变更外文姓名者(以一次为限),有关国家语言读音请参考教育部网站 https://www.edu.tw “电子辞典”项下之台湾闽南语、客家语、原住民族语等辞典,以输入中文字方式查询拼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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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