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雄(3世纪—286年),字茂伯[1]河内山阳人,魏晋时期人物,彭城太守向韶之子。[2]

生平 编辑

曹魏任官时,曾任职郡主簿以及司隶校尉属官都官从事。

王经作为上司曾经提拔他,后来王经因为卷入魏帝曹髦事件被处死,向雄为他哭丧而哀感市人。[3][4]向雄后来又因为小罪入狱,司隶校尉锺会从狱中辟向雄为都官从事。之后锺会因谋反罪死于胡烈发动的兵乱之中,无人殡殓,向雄料理丧葬事宜。[5]司马昭召见向雄并责备他说:“王经去世,你在东市哭他,我不问罪。锺会叛逆,你又安葬,我若宽容你,那还有王法吗?”向雄说:“从前先王掩埋刑人的尸体,仁流朽骨,当时难道先占卜功过后才安葬吗?现在法已施行,依法已完备。我因道义所感化而收葬他,道义上也没有过错。法立于上,敎弘于下,为什么一定要让我立身于违背生死常理呢?殿下把他的枯骨弃在荒野,作为将来的贤人的口实,不太可惜吗?”司马昭听了很高兴,并和他宴谈后才让他回去。[6]

向雄担任郡主簿时,曾遭到刘姓与吴姓太守无端施加刑罚。后来向雄升任至黄门侍郎时,侍中正好是当时的太守[7]。起初向雄不与他们结交,晋武帝知道后,敕令向雄应恢复君臣的友好关系。向雄不得已,便拜见刘侍中然后说:“受了诏命,君臣之义已绝,如何?”便离去。晋武帝听说后大怒,问向雄 :“我令你恢复君臣友好关系,为何故意绝交?”向雄说:“古代的君子用礼义引荐,退人也依礼义;今之进人若加诸膝,退人若坠诸川。刘河内跟我已经不是敌人,万幸了,怎能恢复君臣之好呢!”晋武帝听后同意之。[8]

泰始年间,升任至秦州刺史,让他用红色旗帜、曲盖、鼓吹等仪仗,赐二十万钱。

咸宁初年(275年),入朝担任御史中丞,升任侍中,又出朝担任征虏将军。

太康初年(286年),担任河南尹,赐封爵位为关内侯。齐王司马攸打算回到封国,向雄进谏说:“陛下子弟虽多,然有名望者少。齐王卧在京邑,所益实深,不可不思。”皇帝不采纳。向雄极力进谏,违背圣旨,向雄径自出宫,愤慨而死。[9]

评价 编辑

  • 晋书》:茂伯笃终,哭王经以全节。休然追远,理邓艾以成名。故得义感明时,仁流枯骨。虽朱勃追论新息,栾布奏事彭王,弗之尚也。
  • 《三国志·锺会传》裴注引《汉晋春秋》:习凿齿曰:向伯茂可谓勇于蹈义也,哭王经而哀感市人,葬锺会而义动明主,彼皆忠烈奋劲,知死而往,非存生也。况使经、会处世,或身在急难,而有不赴者乎?故寻其奉死之心,可以见事生之情,览其忠贞之节,足以愧背义之士矣。王加礼而遣,可谓明达。

注释 编辑

  1. ^ 习凿齿汉晋春秋》作“伯茂”。
  2. ^ 《晋书·向雄传》:向雄,字茂伯,河内山阳人也。父韶,彭城太守。
  3. ^ 《晋书·向雄传》:事太守王经。及经之死也,雄哭之尽哀,市人咸为之悲。
  4. ^ 《三国志·夏侯尚传》裴注:世语曰:经为司隶校尉,辟河内向雄为都官从事。
  5. ^ 《晋书·向雄传》:司隶锺会于狱中辟雄为都官从事,会死无人殡敛,雄迎丧而葬之。
  6. ^ 《资治通鉴卷七十八》:会功曹向雄收葬会尸,晋公召而责之曰:“往者王经之死,卿哭于东市而我不问,锺会躬为叛逆,又辄收葬,若复相容,当如王法何!”雄曰:“昔先王掩骼埋胔,仁流朽骨,当时岂先卜其功罪而后收葬哉!今王诛既加,于法已备,雄感义收葬,敎亦无阙。法立于上,敎弘于下,以此训物,不亦可乎,何必使雄背死违生,以立于世!明公仇对枯骨,捐之中野,岂仁贤之度哉!”晋公悦,与宴谈而遣之。
  7. ^ 《晋书·向雄传》中太守名字为吴奋刘毅,《世说新语・方正》只提及“刘淮”。《晋书·石苞传》提及有太守吴奋。《晋书·刘毅传》并未提及刘毅曾任职太守。《晋书斛注》认为应作“刘准”。
  8. ^ 《晋书·向雄传》:累迁黄门侍郎。时吴奋、刘毅俱为侍中,同在门下,雄初不交言。武帝闻之,敕雄令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曰:“向被诏命,君臣义绝,如何?”于是即去。帝闻而大怒,问雄曰:“我令卿复君臣之好,何以故绝?”雄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今之进人若加诸膝,退人若坠诸川。刘河内于臣不为戎首,亦已幸甚,安复为君臣之好!”帝从之。
  9. ^ 《晋书·向雄传》:泰始中,累迁秦州刺史,假赤幢、曲盖、鼓吹,赐钱二十万。咸甯初,入为御史中丞,迁侍中,又出为征虏将军。太康初,为河南尹,赐爵关内侯。齐王攸将归籓,雄谏曰:“陛下子弟虽多,然有名望者少。齐王卧在京邑,所益实深,不可不思。”帝不纳。雄固谏忤旨,起而径出,遂以愤卒。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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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书/卷048》,出自房玄龄晋书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