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哲宇中华民国监察院第1届监察委员[1]

周哲宇
个人资料
性别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
经历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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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工商管理专科学校(今真理大学)毕业,历任台湾省政府人事处科员、台湾省政府建设厅科员股长,[1]后离开公职,选择从商。

当选监察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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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民国69年),台湾省议会举行第一届监察委员台湾省监委增额补选,周哲宇、尤清(前民主进步党台北县长立法委员)等12人当选。

1991年(民国80年),中华民国政府进行第一届中央民意代表改选,第一届立委、监委、国大代表退职。[2]

参选嘉义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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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嘉义市市长选举结果
号次 党籍 姓名 得票 得票率 当选
6 无党籍 周哲宇 369 0.33%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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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哲宇担任建设公司负责人期间,伪造不实债权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逼迫住户卖屋,台湾高等法院于2018年1月依伪造文书罪判处周哲宇有期徒刑2年定谳。

74岁的周哲宇以“年高体弱”,移居宜兰休养为由,声请转往宜兰监狱服刑获准。不料周哲宇以台北地检署执行命令反复为由,使他无所适从,拒绝到案执行,北检于同年8月发布通缉。

同年8月,有民众在台北市中山区某知名舞厅,拍下周哲宇与一名熟女舞池探戈的影片,两人连续跳了好几首舞曲,该名民众还说,周哲宇看起来“神采飞扬”,该事件于同年10月7日登上新闻版面。

同年10月13日,台北市刑大在周哲宇于台北市北投区承租的豪宅门口将其逮捕归案。[3][4][5][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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