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雍(1479年—1551年),字汝和,号泉坡,江西南昌府宁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明朝刑部尚书,同进士出身。

周期雍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 江西南昌府宁州儒籍
字号 字汝和,号泉坡
出生 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一月十五日
逝世 嘉靖三十年(1551年)
配偶 娶车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编辑

由国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江西乡试第五名举人(《春秋》经魁),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一百六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进士[1][2]。四年五月授南京云南道监察御史。刘瑾伏诛后,当年刘瑾罢黜的官员均恢复职位,然而给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赵士贤,御史贡安甫史良佐曹闵王弘葛浩姚学礼张鸣凤王良臣徐钰赵佑杨璋朱廷声刘玉,部郎李梦阳王纶孙磐等当年弹劾阉党的官员却没有录用。周期雍于是与同官王佩上疏请求,遂众人得以召用。兵部尚书王敞因依附刘瑾而晋升,周期雍上疏请罢黜。期间焦芳刘宇等人尤在位,而刘大夏韩文杨守随林瀚张敷华却没有昭雪,周期雍均上疏讨论。此后陈金讨江西民变,纵容苗兵杀掠,周期雍均检举揭发。此后清军广东,弹劾镇守武定侯郭勋,陈金与郭勋皆被斥责。此后,周期雍出任福建佥事,朱宸濠谋反时,周期雍率军赶赴征讨,平定后归还。

嘉靖初年,复除河南佥事,四年(1525年)正月升任浙江左参议,讨平温、处矿盗。六年(1527年)九月升浙江右参政,此后再升湖广按察使。嘉靖九年(1530年)三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兵备兼巡抚顺天,期间修复边疆防备。十年五月入朝担任大理寺卿,十一年丁父忧。十四年七月起原职,十五年十一月升任刑部右侍郎,十七年四月升刑部左侍郎。嘉靖十八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六月拜为刑部尚书。言官弹劾其收受贿赂,吏部调查后证明此为诬陷。嘉靖十九年八月,翊国公郭勋借风霾之事劝明世宗罢免大臣,周期雍遂辞职归乡。家居十年后去世[3]

家族 编辑

曾祖周叔登。祖父周季昌。父周彦中。前母冷氏;母刘氏。具庆下。行九,兄期丰、期遇、期遂、弟期明、期化[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周期雍,字汝和,江西宁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南京御史。刘瑾既诛,为瑾斥者悉起,而给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赵士贤,御史贡安甫、史良佐、曹闵、王弘、葛浩、姚学礼、张鸣凤、王良臣、徐钰、赵佑、杨璋、朱廷声、刘玉,部郎李梦阳、王纶、孙磐等,以兼劾群阉未得录。期雍偕同官王佩力请,皆召用。兵部尚书王敞附瑾进,期雍请斥之。焦芳、刘宇犹在列,而刘大夏、韩文、杨守随、林瀚、张敷华未雪,期雍皆极论。陈金讨江西贼,纵苗杀掠,期雍发其状。寻清军广东,劾镇守武定侯郭勋,金与勋皆被责。出为福建佥事。宸濠反,简锐卒赴讨。会贼平乃还。嘉靖初,为浙江参议。讨平温、处矿盗,予一子官。再迁湖广按察使。九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蓟州、密云关堡数十,以避寇警移入内地,关外益无备,期雍悉修复之。数列上便宜。入为大理卿,历刑部左、右侍郎,右都御史,拜刑部尚书。大计京官,言官劾期雍纳贿。吏部白其诬,诏为饬言者。十九年,郭勋修前却,因风霾劝帝罢免大臣,期雍遂去位。家居十年卒。”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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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五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杨志学
明朝刑部尚书
1539年-1540年
继任:
钱如京